女傻传胸下体私密照给男网友 反成胁迫上床筹码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女子小花经由LINE通讯软件结识苏姓男子,苏男央请小花自拍
裸露胸乳、下体的照片、影片,竟傻傻地把这些身体私密影像传给苏男。苏男握此筹码、
呛要公开影像,胁迫女方跟他到饭店嘿咻得逞;苏男被逮后允诺分期赔60万元给小花。台
南地院依性侵罪判苏男1年8个月徒刑、但也给予缓刑3年自新机会。
判决指出,苏男于2017年底认识小花(化名),双方用LINE聊天过程中,苏男要求女方自
拍裸露胸乳与下体的照片、影片,没想到小花禁不起男方央求,去年1月3日陆续传送裸露
胸部、下体照片及影片给男方,苏男即约女方4日到汽车旅馆见面,小花的恶梦从此开始
。
两人经由LINE联络,小花说4日与友人有约、婉拒男方赴约。“那照片我帮你PO网上去,
让妳家人也看的到”,苏男要胁小花只能跟他约会,她求饶说:“拜托!把我的影片和照
片删掉,我不会跟别人约啦”,苏回复“妳跟我做爱后我就删”。
小花忧心家人知道此事,也担心裸照与不雅影片外流会损及自己名誉,不得已被迫赴约,
两人到南市永康区1家饭店开房间,任由苏男性交得逞。讵料,苏男食髓知味、一周后再
次邀约小花外出做爱并传恐吓文句讯息给小花,小花相继接到“不想理我了?那我要传上
去呦”、“你都别理我没关系,等著看FB吧”等苏男恫吓讯息,她不甘一再遭到要胁、报
警查办苏男。
警方提醒民众切勿把自己裸露的身体私密影像传给其他人,尤其是女性的身体私密影像,
可能成为接收者用来勒索、恫吓的工具。
案经检方起诉,台南地院审理时,苏男与小花达成调解,约定分期赔偿60万元,苏并已如
期支付31万元给女方。合议庭认为苏犯后坦承犯行,并与女方达成调解,尽力赔偿其不法
行为造成的损害,受害人也同意给予缓刑宣告,院方认为苏男犯强制性交罪判刑1年8月;
又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均缓刑3年,还可以上诉。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71541
怎么都没人传粿照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