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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A女离家,住进刘男的中坜住家,两人因此发生性关系。
桃园地检署因刘姓男子涉嫌妨害性自主案件,声请简易判决处刑。(情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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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1 12:48〔记者周敏鸿/桃园报导〕
桃园市刘姓男子透过通讯软件认识15岁少女A女并交往,去年8月间,A女离家,
住进刘男的中坜住家,两人因此发生性关系。
A女母亲报警后,在刘男家找回A女,并控告刘男妨害性自主,
桃园地检署今天侦结,向桃园地方法院声请简易判决。
刘男(23岁)去年7月开始,与A女交往,1个多月后,A女离家出走,就投靠刘男,
住进刘男的中坜住家。
A女母亲急着四处找人,还向中坜警方报案,警方查到A女与刘男同住,
就带同A女母亲前往刘男住家,将A女带回,检方说,A女母亲追问,
A女才说出她与刘男已经发生过性关系,气得A女母亲提出告诉。
检方说,刘男坦承与A女发生性关系,因A女只有15岁、未满16岁,
已因刘男涉嫌妨害性自主案件,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他将要面对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