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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8 11:05 联合报 记者曾健祐╱即时报导
陈姓男子被老婆抓包,对黄姓女员工互以“宝贝”、“我马子”称呼,更怀疑2人性交,
以至黄去年12月生下1名女儿,控告他们通奸、相奸,但陈喊冤说根本没这回事,黄更说
“交过2、3个男友,不确定女儿生父是谁”;检方认为,无证据显示女婴生父为陈男,予
以2人不起诉。
陈妻控诉,黄女(29岁)在先生(28岁)公司上班,明知他已经结婚有家室,却仍和他交
往,今年3月还发生多次性行为,后来辗转得知黄女去年12月生下1名女儿,怀疑生父就是
自己先生,她不甘婚姻被毁,控告老公、黄女妨害家庭。
但陈男辩称,黄女是他员工,但并没有和她交往或发生性行为;黄则说,自己在陈公司担
任会计,否认有和陈交往,女儿的爸爸也不是他,还说“不确定生父是当时交往2、3个男
友谁生的”。
陈妻证称,老公和黄女交往过为亲密,常常同进同出,并提供监视器画面、Line对话纪录
佐证,但检方勘验画面发现,仅能证明2人同时进出公司,另黄女曾以“宝贝”、“爸爸
”称呼陈,对方则以“我马子跟我女儿”等语回应,虽然双方互动暧昧,但无法证明有奸
淫行为。
虽然黄女去年12月生下女儿,至今没有经他人认领,而且本间非属去氧核糖核酸采样条例
中,规定应强制采样的范围,加上黄又当庭拒绝对女儿采样DNA,检方衡量比例原则,尚
难以强制处分采取女婴DNA和陈男做比对。
检方认为,查无积极证据显示女生父为陈男,有关刑法犯罪认定,与道德判断不同,仍须
依刑事证据法则而定,因此认定陈男犯嫌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