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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9 14:56:27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489176
2018-11-19 13:54 联合报 记者林伯骅╱即时报导
高雄一名女议员的前助理陈姓男子3年前接获女性选民请托处理房屋纠纷,竟涉在车上伸
狼爪以手指性侵得逞,女方哀求并称要报警才罢手,陈事后想包6000元息事宁人,遭提告
后,辩“只摸到阴毛”且反指遭诬陷,一审被依犯强制性交罪判4年徒刑,全案上诉后,
高雄高分院驳回维持原判,仍可上诉。
民事部分陈姓助理遭求偿500万元,一审判他应赔30万,全案上诉中。
陈姓助理辩称是女子情绪激动,头主动靠过来,他有隔着衣服摸她胸部,手也有伸进去内
裤,碰到她阴毛约3至4秒钟,对方说不要就把手收回来;陈还说没有违反女子意愿,她当
时没迅速离开车内,事后仍跟他联系碰面,且她对别人表示遭性骚非性侵。
女子证称,是为处理房屋违章增建纠纷而找上陈姓助理,2015年6月间来载她表示要讨论
案子,陈在车上竟称有槟榔小姐委托处理违建,后来有发生性关系,她虽拒绝,被载到金
狮湖蝴蝶园后方停车场,陈将手伸进她衣裤内性侵。
一审合议庭以女子事后与陈姓男子的对话内容,认为她有明确表达拒绝之意,且她当时曾
尝试打开车门逃跑,但车门锁住,案发后女子1个月以上没联系陈,加上陈事后表示愿赔
6000元,应不是女子故意诬陷,合议庭认为陈的辩词都是卸责之词。
陈姓男子及检察官都提上诉,陈否认犯罪,但二审维持原审见解;另针对检方指出女子案
发后创伤深,须依赖药物才能入睡,陈也尚未和解,合议庭认为判4年没有过轻,皆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