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醉少女 西门町下跪“洗门风” 仍判刑3年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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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男性侵酒醉女子后,在西门町捷运站举牌“洗门风”求原谅,仍被判刑3年。(翻摄自
PTT八卦板)
2018-11-12 12:59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新北市18岁陈姓男子,前年2月约出已喝酒醉的17岁女网友小
茹(化名),与李姓友人一起轮暴她,事发后陈男到西门町捷运站6号出口,拿着“强奸
犯求原谅,拜托”纸板,下跪“洗门风”15分钟,一、二审仍依乘机性交罪重判陈、李2
男3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今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陈男2016年1月底在网络结识小茹,认识1、2个星期后,约她隔月10日在板桥
火车站见面,却被放鸽子,陈男气得在脸书上发文泄愤;同日下午,少女和朋友到松山彩
虹桥烤肉、喝酒,看到陈男脸书的怨言,不希望让陈男不开心,主动约他晚上10点见面。
当晚小茹已喝得醉醺醺,走路须人搀扶,仍为了不想失去朋友而赴约,2人10点在板桥车
站见面,陈男骑机车载她到林姓朋友家,李姓朋友也到了,3男1女一起上楼,小茹不久就
醉得昏睡不醒,凌晨0时许,陈男解开她的裤子钮扣性侵,李男接强力性侵。
小茹事后告知母亲报警,陈男遭小茹的朋友动私刑“处理”,同月28日白天他到捷运6号
出口外,手拿“强奸犯、求原谅、拜托”的牌子放在胸前,露脸下跪15分钟道歉,求女方
原谅。
检方依加重强制性交罪起诉2男,但历审都认定是乘机性交。审理期间,陈男辩小茹当下
没说不愿意,他已尽力赔钱,也跪求原谅,李男说不知小茹未成年,也没有暴力强迫,李
男赔偿30万元和解。
小茹的烤肉朋友作证说她大约喝了3、4 罐啤酒,结束时已胡言乱语,一直跳针说“我好
可爱”,须人搀扶才能走路,明显酒醉。
二审认为小茹因此事呈现自贬、有罪恶感的创伤压力症候,情绪忧郁、焦虑、失眠,法官
考量2男犯案后不顾少女喊痛、流血,“完事后”还一度想打电话叫少女的友人来接人,
可见2男根本只是把她当做泄欲工具,维持一审3年原判;最高法院今认同二审见解,驳回
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