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20/3468044
阳痿男偷情暴毙小三挨告 法官:他不举她无罪
107-11-08 联合报 记者王圣藜╱即时报导
赵姓女子与李姓有妇之夫在旅馆共处,李暴毙,地下情浮上台面,检方依妨害家庭相奸罪
起诉赵女;法官函查李的病史,发现他是阳痿,认为检方举证缺少“性器官接合”的法定
要件,判赵女无罪,可上诉。
起诉书指出,赵女与李是朋友关系,一百零六年八月廿九日下午二时卅分,一起入住新北
市新店区某汽车旅馆,在旅馆发生一次性行为,李突然身体不舒服,赵女通报救护车将李
送医急救,李当天不治;李的死,惊动他的杨姓配偶,杨妇向检警提告妨害家庭,检方将
赵女依刑法相奸罪嫌起诉。
法院开庭,赵女不认罪。她说,十六岁就认识李,李从年轻就阳痿,事发时,二人不是在
约会,是李身体不舒服,陪李去汽车旅馆休息,“跟通奸不能画上等号”;赵女说,李在
旅馆看了A片后,要跟她亲热,“但他硬不起来”,检察官应证明她与李有性交,不该用
猜的。
法官调查,李生前有糖尿病,多次就诊,糖尿病容易造成阴茎灌血量不足,产生勃起障碍
。
杨姓元配称,最后一次与李有性行为在一百零六年初;另,杨妇一百零六年九月,对李的
忠诚度起疑,曾传LINE给赵女,写“砲姐;功力高强,可令不举阳痿人回春,我是见证”
,判决指出,证据说明李有勃起障碍的高度可能性。
此外,赵女接受检方侦讯说,“我们性交行为只有一下子,死者就停止了,当时死者尚未
射精”,判决认为,一般人对于性交的认知,包括在性器官接合前的爱抚、亲热,都算是
性行为的一环,赵女“有做一下,但是他没有做”的供述,不能据以断定赵女与李的性器
官确有接合。
无罪判决说,赵女与李在汽车旅馆里,二人的性器官一度有所“接触”,但因李无法正常
勃起、致并没有“接合”,刑法相奸罪不处罚未遂犯,检察官起诉赵女犯相奸罪,但法院
对案卷内资料逐一剖析,无从获得赵女有罪心证,判她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