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435403
2018-10-22 11:33 联合报 记者白锡铿╱即时报导
台中市民范姓男子,去年元月间带朋友“小凤”(化名)至KTV唱歌,趁她前往洗手间,
在她的饮料掺入FM2,被害女喝后意识不清楚,被带至宾馆性侵害,他否认性侵害,但采
自她下体的检体验出他的DNA精子细胞,台中地院依强制性交罪将他判刑7年8月。
范男否认以药剂强制性交犯行,辩称“饮料是小凤自己去拿的,我没有把毒品掺入她的饮
料里面,后来我有跟小凤到宾馆去,这是因为小凤不想让我女朋友跟我妹妹知道我们有出
去唱歌,我带小凤到宾馆后,因为我有喝酒,我就在马桶吐完后就离开了,我把小凤留在
房间里,没有跟她发生性行为”。
不过,法官查出本案采集被害人的检体,送往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进行鉴定,其鉴定
结果及结论为:以显微镜检均发现有精子细胞,以前列腺抗原检测法检测结果均呈阳性反
应,经萃取DNA检测,精子细胞层体染色体DNA-STR型别检测结果,发现与范男型别相符。
判决书指出,范男与“小凤”为朋友关系,两人于去年1月27日凌晨 ,一起搭出租车前往
台中市区号阿拉丁KTV唱歌,其间他见她离开前往洗手间,在她的饮料内氟硝西泮(俗称
FM2)后,她返回座位时, 隐瞒此情,俟她将饮料饮毕、毒品发挥作用时,将她带到宾馆
。
范男趁“小凤”意识模糊、无力反抗之际,将她的衣物褪去,对被害人性侵害得逞,被害
人苏醒后,察觉身上衣物有所异状,前往医院检验,进而报警查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