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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9 21:29 联合报 记者白锡铿╱即时报导
男子“小风”(化名)至KTV饮酒作乐,在包厢内由传播妹“小如”(化名)单独坐台,
他强行硬上,被害人说“不要”、“我的工作范围没有包含这个”,但他仍继续性侵害,
过程中被害女所穿小洋装拉链被扯坏,台中地院依强制性交罪将他判刑4年10月。
“小风”否认性侵害被害人,但法官查出被害人在警询、检察官侦查、及院方审理时证词
一致,且“小风”曾透过被害女的经纪人要包红包6万元,因此认定他狡辩。
合议庭审酌,“小风”正值青壮,不知律己自制,明知“小如”从事传播工作内容仅限于
陪客人喝酒聊天,不及于提供性服务,竟为满足一己私欲,无视被害人之性自主决定权,
强制性交行为,造成她身体、心理上难以抹灭之恐惧与伤害,予以判刑。
判决书指出,“小风”去年9月19日凌晨,至台中市某KTV饮酒作乐,透过KTV店内干部通
知,由从事传播工作的“小如”到场在包厢内饮酒陪伴聊天。
“小如”自当日凌晨3时单独在包厢内坐台,未料“小风”在“小如”进入包厢内两人饮
酒十分钟后,将她压倒在包厢内之沙发上,并强行脱下A女所穿连身洋装及内裤,过程中
“小如”向他表示:“不要”、“我的工作范围没有包含这个”,并要求他停止。
惟“小风”仍性侵害被害人,过程中并将“小如”当日所著之小洋装背面拉链扯坏,事后
被害女的经纪人发现她神情有异,且所穿着洋装后方拉链遭扯坏而露出一大片背肌,故予
追问,始知被害人遭性侵害,即载被害人去医院验伤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