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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2 21:33 联合报 记者林伯骅╱即时报导
服役于海巡署南部地区的萧姓一兵,前年涉嫌与高一女学生交往并有性行为,发现怀孕后
还瞒着她家人载去堕胎。桥头地院认为,萧赔少女100万元和解,也认罪,依对14岁以上
未满16岁少女性交判1年2月徒刑、帮助怀胎妇女服药堕胎处2月徒刑,仍可上诉。
协助堕胎的妇产科陈姓医师未征得少女的法定代理人同意,就帮助非法堕胎,且曾有类似
前科被判刑确定,缓刑期间又再犯,被依故意对少年犯意图营利,受怀胎妇女之嘱托而使
之堕胎罪,判11月徒刑。
判决指出,萧姓男子(21岁)2015年5月间为陆军一兵、在海巡署南部的单位服役时,用
脸书认识高一的少女,不久便交往成男女朋友,8、9月间,他趁少女刚放学带她回住处发
生性行为共3次。
少女怀孕后怕父亲知道,萧带她去高雄某妇产科诊所堕胎,陈姓医师确认怀孕约7、8周,
少女表示不愿让父母知情,陈立RU486药1颗及子宫收缩剂3颗,让少女服用成功堕胎。少
女事后与辅导主任晤谈坦承怀孕堕胎,才让事情曝光。
萧姓男子审理时坦承犯行,陈姓医师起初认罪,审理却翻供指胎儿无心跳、当时是协助排
出死胎,合议庭发现并无死胎的诊断记录,且少女也证称“内心仍有些许念头想留下胎儿
、会舍不得胎儿”,对萧不负责任感到生气;萧则说“无奈女友年纪太小”,显示应非死
胎。
萧姓男子事后以100万元与少女家属和解,合议庭认为他年轻识浅、思虑不周,让少女怀
孕后采取错误的处理方式,经这次教训应知所警惕,不会再犯,宣告缓刑3年,期间保护
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