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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6 11:35 联合报 记者游振升╱即时报导
有性侵前科的黄姓男子,出狱后经朋友介绍认识一名国中女学生并交往,不仅偷拍他和女
友性爱影片,二人分手后,还埋伏在女友上班必经路段,拿西瓜刀猛砍被害人,造成她背
部和左脚受伤,左脚更被砍到肌力全失,神经受损,要完全回复几乎无望,二审台中高分
院依杀人未遂和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男女性交罪,判他徒刑10年4月,可再上诉。
判决指出,黄男曾犯性侵案被判刑3年6月,前年一月出狱后,朋友介绍他认识国中三年级
女友,二人曾发生性关系,黄还在二人性爱过程偷拍影片;女学生去年唸高中时提分手,
分手不到一个月,黄男不甘心展开报复行动。
去年9月14日,黄男骑机车埋伏在女友上班的台中市必经道路,黄男踢倒女友和机车后,
二人口角,黄被控拿预藏西瓜刀猛砍被害人颈部,女学生惊吓闪躲,背部和左脚仍被砍4
刀,送医急救并手术,左脚肌力几乎零。
黄男辩称不知女友年纪,他不甘和女友分手和对方谈判,却被对方言语激怒才拿出刀,没
有杀人意图,二审合议庭认为,黄对未成年女友偷拍性爱影片,要使少女难堪,对生理与
心智年龄均未臻成熟的少女造成莫大精神负担,更影响其日后身心之健全发展。
合议庭说,黄不思以平和、理性方式处理他和女友分手事宜,只因自认被激怒而心有不甘
,竟持西瓜刀尾随少女,还拿刀朝少女颈部、背部、腿部等处挥砍多刀,虽经手术及复健
治疗,神经受损而造成垂足状况仍未有改善,右足部蹠屈及背屈动作仍为零,其肌力亦近
乎于零,其神经受损完全回复之机会极低,足见黄男手段凶残,却未见有何深切自责反省
之情,重判他1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