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诱少女逃家10天嘿咻10次 4宝爸下场不是

楼主: CTC0115 (Blank space~)   2018-08-23 14:18:51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823/1415732
28岁、育有4名子女的台中施姓男子,2015年在手机通讯软件群组结识
一名15岁少女,知道少女家人忙碌,独自1人住在台南,于是诱骗她到
台中来玩10天,载她到他租屋居住,并要她丢掉手机SIM卡,意图使少
女家人找不到她,然后在10天内与少女嘿咻10次。少女返家后,家人
知道此事因此控告施男涉犯与未成年人性交罪及和诱罪,一、二审均
判处施男有期徒刑6年10月。民事部分,台中高分院今判决施男应赔偿
少女35万元、少女父15万元精神损失,全案确定。
施姓男子2015年7月透过line群组认识这名15岁少女,同年9月中旬,少
女跟施男聊及她祖母生病、父亲要上班、姑姑要照顾祖母、家里只有她
一人。施男于是提议少女来台中玩,两人约10月1日中午在台南火车站
见面,然后一同搭乘火车到台中,再由施男骑机车载少女回到台中施男
租屋处。
施男为了不让少女家人找到他们,叫少女把手机SIM卡丢弃,两人从10
月1日起至同年月10日止,在施男租屋处共住10天,并在10天内嘿咻10
次。由于施男本身育有4名子女,收入不固定,被列为高风险家庭,少
女住在施男家时,刚好有社工人员固定到访探视,社工看到少女,询问
她的身份,施男一度骗称少女是大甲人,与少女父母熟识,少女暂住他
家。
因少女家人遍寻不著少女行踪,一度透过媒体求助,施男才于同年月11
日安排少女搭乘火车回台南,少女回家后,告诉家人与施男同住10天及
发生性关系,家人因此提告。
施男否认与少女性交,但经鉴定少女私处有性交伤痕,施男辩称,鉴定
指是旧伤,不是新伤,与他无关。不过法官认为,少女是回到台南后10
天,在家人陪同下到医院做鉴定,当然变成旧伤。因此认定施男触犯与
未成年人性交罪、和诱罪,一、二审被判刑6年10月,目前上诉中。少
女父亲另向施男求偿300万元。经法官认为,施男打零工,每日收入1600
元,无不动产,又需扶养4年幼子女,负担家计多,审酌后判赔偿少女35
万元,少女父亲15万元为适当。全案确定。
(邓玉莹/台中报导)
一天五万元的概念
作者: pvq212 (pvq212)   2018-08-23 14:24:00
"斟酌后赔偿" 50万,真的是免费的最贵
作者: eve1997yc (茱萸)   2018-08-23 14:40:00
去包养网的瞬间哭出来
作者: sarsenwen (sarsenwen)   2018-08-23 15:16:00
15岁耶 依照我在八卦版的公式 罩杯>A 外貌PR>20都赚
作者: coco100 (童话故事的最后)   2018-08-23 16:07:00
月入4万多养四个小孩 还有空上网乱搞 真是奇观
作者: kao2106 (小高玩)   2018-08-23 19:28:00
其实男的还是赚到,判赔归判赔,钱能不能拿到手都还是个问题
作者: jason59420 (帅哲)   2018-08-23 21:52:00
真贵
作者: DATION (昊仔)   2018-08-24 02:20:00
赚个屁 还是要坐牢啊 小孩谁养?
作者: dajia (dajia)   2018-08-24 16:09:00
这人没钱赔,又没不动产,打零工,钱现拿,对方也无法查扣任何财产去坐牢,国家还要帮忙养小孩呢谁亏?谁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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