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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4 18:37 联合报 记者林伯骅╱即时报导
高雄胡姓男子今年2月和女性友人一同在三民区的公园内喝酒,又一起去唱歌,不料胡酒
后起色心,涉嫌跟随女性友人进入公厕,强行脱衣服抚摸、亲吻胸部,甚至脱裤欲性侵,
附近居民听到呼救赶来阻止才没得逞。高雄地院审理后,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胡2年2月徒
刑,另须赔女方10万元,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曾从事庙会抬轿、建筑工人的无业胡姓男子,今年2月17日中午在高雄三民区
的公园内和从事餐饮业的女性朋友喝酒,下午1点多两人再去金狮湖附近卡拉OK店唱歌,
直到傍晚6点半结束。
后来女子一时尿急欲前往公厕,没想到胡已起色心,在厕所外楼梯口拉住她,不顾对方拒
绝,仍强行掀她上衣及胸罩抚摸、亲吻,接着更拉下双方裤子要强迫她性交,这时附近居
民听到呼喊求救声,赶来压制胡。
胡侦讯时坦承犯行,女子事后也表明愿意原谅,不过她认为贞操权遭侵害,请求10万元精
神慰抚金,合议庭也认定胡仅因酒后乱性,女方感到恐惧,心情亦因此低落影响工作,判
准请求,刑、民事都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