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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2 13:35 联合报 记者白锡铿╱即时报导
在国防部参谋本部防空指挥部某连服役的“阿顺”(化名),前年与友人“阿南”及其弟
的女友“小倩”等人饮酒后,邀“小倩”看夜景,骑机车载她回家,抚摸她的胸部并强吻
,经被害人提告,事后他赔偿16万元达成和解,台中地院依强制猥亵罪将他判刑9月,缓
刑3年。
合议庭审酌,“阿顺”虽未能坦承犯行,但已以16万元与被害女达成和解,并已履行完毕
,被害人愿意给予缓刑机会,因此谕知缓刑3年;为确实让他有正确法律观念,命他接受
地检署所举办法治教育5场次,以使被告确切明了正确价值观与行为准则,以启自新,缓
刑期间 付保护管束。
判决书指出,“阿顺”于民国103年8月13日入伍(服役单位:国防部参谋本部防空飞弹指
挥部第某营某连),为现役军人。他于105年3月20日晚间,与友人“阿南”、“阿南”之
弟的女友“小倩”等人,一起在“阿南”的住处饮用啤酒。
至次日凌晨,因“阿南”必需上班,“阿顺”、“阿南”结束饮酒离开,而“阿顺”离开
后,以脸书传讯息邀约“小倩”外出看夜景,经“小倩”应允,即以机车搭载她外出。
“阿顺”随后并将“小倩”载至他的住处,且要她随同其进入房间,他进入房间后,随即
至其房间外之浴室洗澡,再仅穿内裤进入房间,强行将她拉到床上,被害人反抗并说“不
要闹,赶快载我回家”,但仍遭他强行抚摸胸部并强吻。
被害人“小倩”趁“阿顺”睡着后,以脸书向“阿南”求救,始由“阿南”骑车前往“阿
顺”住处附近载她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