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198801
2018-06-14 16:11 联合报 记者曹馥年╱即时报导
在南科工作的台南林姓工程师,去年1月约酒店小姐“绮绮(化名)”吃早餐,餐后借口
送绮绮回家,在台南市延平郡王祠前的开山路拦下绮绮,强跨上她的机车后座,涉嫌猥亵
她胸部、下体。绮绮报警提告,台南高分院依强制猥亵罪判林有期徒刑10月,可上诉三审
。
判决指出,林姓工程师去年1月29日到台南一间酒店消费,对酒店小姐绮绮有好感,邀约
在上午5点多绮绮下班后一起吃早餐。餐后,绮绮骑机车返家,林骑机车在后面尾随,在
延平郡王祠门口的开山路要求绮绮停车再聊一会。绮绮拒绝,林竟跨上绮绮机车后座,从
后方环抱绮绮,不顾她反抗,强行伸手抚摸她的胸部、下体。
绮绮奋力挣扎,重心不稳摔倒在地,四肢与左臀擦挫伤,并拿出手机要报警,林松手让绮
绮离开,但仍骑车远远跟随在后,直到绮绮躲进一间24小时药局才作罢。
林供称,他以为两人互有好感,为进一步认识及了解,才想在绮绮到家前多聊一会,并跨
坐到她机车后座上。事发地点是大马路,他没有猥亵绮绮,但绮绮似乎误会他意图不轨,
在找手机时不慎跌倒,随后骑车离开,他内疚又担忧绮绮安危,才又跟随她到药局。绮绮
事后透过两人共同朋友向他求偿1万元,但随后反悔,约他私下解决。他因害怕而拒绝,
绮绮隔天就到医院验伤、报警,他怀疑是遭绮绮构陷。
法官认为,根据药局员工证述,绮绮当天相当惊恐,蹲在结帐区柜台躲了40分钟,等友人
来接她才离去。这种遭不法侵害受到严重惊吓的反应,可推论绮绮声称遭林猥亵所言不虚
。林怀疑绮绮疑似设词构陷他,却提不出证据,因此依强制猥亵罪论处,且林刚在104年
10月执行完酒驾公共危险罪的易科罚金,时隔年余就再犯案,属累犯应加重其刑。林上诉
二审,被台南高分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