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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1 11:40 联合报 记者曾健祐╱即时报导
陈姓槟榔摊业者2015年5月凌晨,和曾姓、吴姓友人约店内小姐去唱歌,众人看她貌美、
身材火辣,竟在饮料掺入迷药,女子喝下昏迷随即遭轮奸,她醒来崩溃“月经来还被这样
设计”控告性侵;法院判陈等3人7至10年徒刑,民事得共同赔偿女子180万元。
检警调查,陈聘雇女子担任槟榔西施,当天她下班后陈主动邀约唱歌,再找来曾姓、吴姓
等朋友一同前往汽车旅馆开包厢,还打电话订购毒品咖啡包,要边唱歌、边嗑药助兴。
女子证称,在房间内喝完吴男给她的可乐就觉得不舒服,开始视线模糊、头晕,手脚没力
气,自己走到后面床上休息时,就感觉到很多只手在摸她,后来自己四肢都被压住,左右
两边都各躺着男子。
她还说,当时一下有意识一下又没有,记得被他们用生殖器塞嘴,下体也被侵入,遭3人
轮流性侵;直到清晨慢慢恢复意识,陈男又压到她身上,自己想推开却没力气,对方就无
套又插入1次,当时很害怕对方对她不利。
女子泪诉,当时自己月经来,竟然被他们设计,醒来时全身赤裸,陈靠近后自己就问他“
到底有几个人侵害我?”陈竟笑笑回答“不多,只有3个而已”,让她感到极度受辱,在
亲友陪同下验伤、报警提告,并求偿720多万元。
陈辩称,和女子性交是你情我愿,而且她对于被性侵过程供词反复,当天离开旅馆后,对
方还继续回去上班,期间曾、吴也在一旁,没有立即跑去求救,显然不合理,也认为她请
求600万元精神抚慰金过高。
女子的家人也说,她遭侵犯后常情绪不稳,原本活泼开朗个性全变了调,甚至会搥墙、割
腕,并嚎啕大哭说“活在这世上没有意义”等语,得到精神科求诊。
法院不采信陈等3人辩词,认为他们下药性侵行为卑鄙恶劣,犯后狡辩从未道歉,更没有
提出任何金钱赔偿,依2人以上共同以药剂强制性交罪各判陈、曾及吴,10年、7年8个月
及7年6个月徒刑,另得共同赔偿女子1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