煞到大肌肌猛男 女大生下场好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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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名已有男友的女大生,去年9月透过交友软件认识一名王姓健身教练,2人相约共赴巫山云雨后,女大生想要切断关系,但王男却拿出偷拍的性爱影片勒索要钱,女大生吓得报警处理,事后双方达成和解,北检就妨害秘密部分处分不起诉,但因恐吓取财是公诉罪,不能撤告,检察官则给王男缓起诉,但条件是要从事50小时的义务劳务。
据了解,王姓健身教练年仅20多岁,身材相当健美,全身上下几乎没有赘肉,去年9月,透过网络交友软件BeeTalk认识被害女大生,女大生虽然已有固定交往的男朋友,但是见到王男全身上下都是肌肉,答应王男的邀请,背着男友与王男发生性关系。
女大生尝鲜后,想要断绝这个不正常的关系,渐渐疏远王男,但王男意犹未尽、不想分手,另一方面也因缺钱,竟恫吓女大生手中握有2人的性爱影片,如果不愿交往就要女大生拿出1万8000元把影片买回,否则就要将事情公开,并且告诉女大生的男朋友。
女大生吓得不知所措,同意花钱买回影片,但因为一时凑不出钱,约定分2次付钱。去年11月7日,她带了7000元到捷运台电大楼站,交给王男,女大生怕王男不信守承诺,拿了钱之后不交出影片,于是决定报警处理。
11月10日,女大生再带着剩余的1万1000元到捷运台电大楼站,准备与王男见面,王男一现身,被现场埋伏的警员当场逮捕,并在王男手机查扣到性爱影片,将他移送北检侦办。
王男到案后坦承偷拍性爱影片又恐吓,并与女大生达成和解,赔偿女大生损失,最后获得女大生撤告。由于妨害秘密属告诉乃论之罪,因女大生撤告,检察官就偷拍部分处分不起诉;但王男恐吓取财部分,因属公诉罪,检察官考量两人已和解,因此予以王男缓起诉,但条件是做50小时的义务劳务。(吕志明/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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