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猥亵亲生国小姊妹致女儿失去笑容 还在妻儿前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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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2 21:09联合报 记者袁志豪╱即时报导
新北市一名父亲猥亵9岁、7岁女儿,甚至妻子在场都肆无忌惮,直到大女儿班导师察觉女
生情绪有异,请辅导老师关心,女生才哭诉说出自己跟妹妹都遭到父亲猥亵;父亲否认犯
行,但姊妹的弟弟证称曾亲眼目睹,父亲也没通过测谎,新北地院今天依加重强制猥亵等
21罪,将他判处6年10月徒刑。
检警调查,这名父亲与妻子及3姊弟同住一房,2014年起,他不顾年仅9岁、7岁的2姊妹拒
绝、反抗,强行摸胸及下体,姊妹彼此都知道父亲兽行,甚至亲眼目睹对方遭猥亵,却无
可奈何。2姊妹的母亲也曾目睹丈夫犯案,出言阻止,却挨骂、被打,只能隐忍。
前年间班导师发现大女儿在学校过于安静、脸上从未有笑容,将她转介辅导老师,老师与
她的母亲谈话时,母亲不断抱怨丈夫,甚至脱口说:“他会要小孩陪睡觉”;老师觉得怪
异,隔天询问大女儿,她才流泪说:“全部小孩(指她与妹妹)都有”。
法院审理时,父亲否认犯行,因姊妹的弟弟曾目睹父亲犯行,证词佐证姊妹控诉,且父亲
平时没有严厉管教、与姊妹关系不差,本案也不是姊妹通报,排除诬告可能性。母亲事后
否认目睹,与姊妹、老师说法不同,可能因家庭考量而有偏袒情形,加上父亲测谎未过,
斥责他罔顾人伦纲常,严重戕害姊妹心灵及人格发展,依法判刑。
新北市一名父亲猥亵9岁、7岁女儿,甚至妻子在场都肆无忌惮,直到大女儿班导师察觉女
生情绪有异,请辅导老师关心,女生才哭诉说出自己跟妹妹都遭到父亲猥亵。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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