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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1 13:52 联合报 记者黄宣翰╱即时报导
高雄一名男大生前年底至伯父家作客,竟涉嫌趁机搓揉堂妹胸部,吓得她惊慌失措,向父
母告状。男大生事后签下自白书,出庭时辩称是为安抚堂妹情绪才被逼签下自白 ;但案
发后大学生女友曾主动传短信给堂妹,强调男大生很后悔,桥头地院法官认定罪证确凿,
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强制猥亵罪,判刑10月,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已满20岁男大学生与未满18岁堂妹从小感情非常好,长大后仍时常勾肩搭背
、牵手出游。前年底,男大生放假去堂妹家,两人在房里独处,等堂妹结束与男友的视讯
后,堂哥要求堂妹上床躺在身边,不料堂哥突然抚摸她的大腿,还伸手到衣服内,搓揉她
胸部。这时婶婶正好经过敲门,堂哥才缩手走出房间,被害人已吓到不知如何是好。
案发后被害少女找姊姊讨论,两姊妹决定告诉妈妈,没想到妈妈斥责少女“怎么一点也不
会保护自己”,被害少女觉得无辜当场放声大哭,因情绪激动换气过度,引起父亲注意,
打电话给堂哥兴师问罪。
堂哥在电话里赔不是,“开玩笑!我们玩过头啦!”伯父要求男大生签自白书,坦承未经
堂妹同意做出“不轨行为”。
法官认为,被害少女出现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屡次在宿舍痛哭、自责防备心不足,加上男
大生女友曾以手机传送短信给堂妹,“他真的做错了,最后他一直在道歉,我真的是第一
次看到他哭成这样!”等迹证,证实男大生逾越亲友分际,做出可能引起性欲之举,痛责
他不知悔改,依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