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男“2天就要1次” 和国中女友嘿咻30次被抓包
2018-04-22 11:15联合报 记者曾健祐╱即时报导
桃园市陈姓男子经网络认识1名15岁国中少女,2人才聊过几次天就约出见面,后来情投意
合就开始交往,他一开始陈看少女打扮、谈吐像是成年人,就提出“2天就要1次”要求,
一共和少女发生30次性行为,法官考量双方事后和解,依法判处陈5个月徒刑。
检方调查,陈男(20岁)2015年10月初,在网络上认识这名少女,短短半个月内2人就约
出见面,进而交往成为男女朋友,一开始陈趁著阿嬷不在时,偷偷把女友带回家里发生性
行为。
后来双方决定一起在外租屋,陈为了发泄性欲就以每2至3天1次的频率,短短2个多月和少
女嘿咻了30次,后来少女家人发现她常常不回家,逼问下才发现和男友在外租屋,还发生
多次性交,立刻向警方报案并提告。
陈到案坦承和女友交往,但矢口否认知道对方只有15岁,但少女指证,第一次和男友发生
性行为前就有告知他年纪;法官考量,陈为了性欲影响少女身心健全发展,考量获得对方
原谅,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判陈5个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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