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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5 15:56联合报 记者袁志豪╱即时报导
陈姓男子觊觎同居人15岁女儿美色,多次求欢遭拒,陈对同居人称“妹妹年纪轻轻,漂亮
又可爱,胸部又大,我想碰你女儿”,同居人不但不阻止,还帮腔劝女儿“你不学,以后
也会遇到”,甚至问女儿“要不要3P、可以拿到1万元”;少女一再拒绝,陈仍趁著酒意
强吻舔胸,新北地院今天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11月。
判决指出,新北市芦洲区51岁陈姓男子前年11月和在自己工厂上班的离婚女子交往,女子
与15岁女儿一起搬去跟陈同居;陈觊觎少女年轻貌美,竟仗着老板身分,多次跟女友说“
想跟妳女儿发生关系”,更称“妹妹年纪轻轻,漂亮又可爱,胸部又大,我想碰你女儿”
。
去年4月9日下午5时许,陈再次对同居人提出要求,表示可以给少女1万元零用钱,同居人
帮忙打给女儿说“快回家领钱”;少女原本在上班,在母亲催促下,无奈请假返家,结果
少女母亲竟拿着1万元现金说“要不要玩3P、可以拿到1万元”,少女当场拒绝。
当晚陈姓男子带着同居人外出喝酒,隔天凌晨两人返家后,陈见同居人到女儿房间睡,尾
随进入,一起躺在床上;陈见同居人睡着,少女虽然醒来在看手机,他仍开始抚摸少女胸
部,强吻少女嘴巴,还将手伸进内衣、拉下胸罩舔胸,并脱下少女裤子、内裤。少女极力
挣扎、尖叫,陈还摀住少女嘴巴。
等少女母亲醒来,少女赶紧躲到母亲后方,母亲将她拉到隔壁房间,叫少女锁门,少女惊
慌用LINE传讯给姊姊与干哥哥询问该怎么办,干哥哥表示“要打110报警”,少女因此用
手机报案,全案才曝光。
法院审理时,陈否认犯行,辩称当时喝醉了,以为自己摸的是同居人,后来就睡着了,发
生什么事都不知道;少女母亲则证实陈想要和她及少女发生3P性行为,当晚听到女儿尖叫
,醒来见女儿衣服、裤子都被脱了,陈还在亲吻女儿,她问陈“你是不是故意的”,陈还
答“对”、“为何不敢”等语。
法官认定,陈辩称当时酒醉、没有意识难以采信,且少女胸部采验出陈的唾液反应,认定
陈为逞一己私欲,不顾伦常,明知被害人是同居人未满18岁的女儿,竟仍对少女强制猥亵
,致少女身心受创,严重违背善良风俗,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行为殊值非难,又矢口否
认犯行。
法官指出,陈5年内再犯期徒刑以上之罪,为累犯,加重其刑;再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
益保障法,加重其刑,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刑1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