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分享吃鱼喝茶的不怕被鸽子抓?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18-01-29 10:08:19
※ 引述《vava5566 (发发5566)》之铭言:
: ※ 引述《hittler (西斯特)》之铭言:
: : 常在各版尤其是数字版看到有人分享吃鱼喝茶的心得
: : 可是在台湾目前性产业还是非法的
: : 为何还是有人敢分享这些心得啊
: : 不怕被鸽子抓吗
: : 发文者的心态为和啊?
: : 本佛不懂
: 台湾性产业已经合法化了,违法的是没在专区性交易,所以这部分是除罪化了,
: 男孩们去喝茶被抓到,依照社会秩序维护法,开一张罚单而已,这样,是有什么
: 好怕的?
: 这个部分的轻微程度,跟红灯右转被开一张单是一模一样的。如此,何惧之有?
: 大家放心去喝吧。
手痒 回一下
以下讲的有错误的地方
请板友不吝指正
为什么分享喝茶吃鱼心得不会被抓
有人如果写是做梦梦到的 能抓吗
而且吃鱼喝茶是当下或最近喝的吗
社会秩序维护法追诉期只有二个月
理论上来讲 买个春侵害的法益很轻微
现实面来讲 警察抓买春积分又很小 办案不会先办这种案
至于有人认为性交易合法了 只是没有专区
这一点我不是很认同
以前罚娼不罚嫖的年代
性交易 只有奸(宿)才构成违法
可是在100年11月新的法条中
性交易的定义可是参考儿童及少年性剥削(原性交易)防制条例的定义
不光奸违法 连猥亵也构成违法
所以就算有人只是去找0.3S的 让人打打手枪而已
很抱歉 这也是违法的
一样可以依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
这一条当初会被拿去释宪 是因为男女平权的问题
被认定不符合公平性
但是大法官并没有定义合法性
而是交给立法者去定义它的合法性
立法者就定义成我上述所讲的那个样子
并且认为从事性交易得到报酬的应该想办法去从事正当职业
另外有人提到纪录
前科纪录表中
缓刑会有纪录 就算没有被撤销 再犯法还是会被判决书提出来
不起诉也会有纪录 再犯不会提
社维法这个会有纪录 但是会不会再犯什么罪时被提出就不清楚了
作者: chram (chram)   2018-01-29 10:18:00
重点被抓到也没啥 罚个钱而已
作者: iverson7761 (双子座*AB男)   2018-01-29 10:26:00
大家都好专业喔0.0
作者: jiabin98765 (jiabin98765)   2018-01-29 10:55:00
请问一楼是会罚多少~
作者: kdashli (连锁驱动)   2018-01-29 11:09:00
增广知识 谢谢!
作者: Jyang (dendrob)   2018-01-29 11:33:00
玩完不给钱就不算嫖?大人~~
作者: c1396 (Robin)   2018-01-29 11:38:00
玩完不给钱算性侵 告下去妓女一定赚 虽然我觉得这行都不告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18-01-29 12:11:00
分享心得也没什么,就怕业者用假心得作真广告毕竟以前也发生过业者在版上揪团消费的
作者: wellsc (沙鹿梁朝伟)   2018-01-29 12:22:00
所以现在连一小时的恋爱付个分手费都不行了?
作者: fit   2018-01-29 13:00:00
就算想被抓到也没那么容易,我被临检过三次,没事的没事的
作者: Toptoro (上段鲔鱼)   2018-01-29 14:42:00
你看新闻那些被抓的都套好招供出去的茶有多好叫 你随便上网找都有 当警察都装死不知道腻
作者: cvspka02953 (太风)   2018-01-29 20:08:00
很多警察都比你还知道
作者: jerrylin (嘴砲无视)   2018-01-29 20:39:00
你可以跟法官说我只是买了比较贵的保险套3000啊小姐是教我怎么用 这叫售后服务 不是性交易
作者: ea9715234 (鸡蓉玉米汤)   2018-01-30 00:06:00
第一次罚1500再来6000、15000,有裁罚基准的
作者: scott0327 (yoyoyo)   2018-02-02 09:35:00
茶鱼不是笨蛋,只要别去走店,旅馆是要怎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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