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男同事性侵 女Line上却问“和我做爱有高潮?”
2017-12-26 17:58
苏姓男子与女同事互有好感,到女同事家饮酒后,发生性行为;事后女子要苏帮忙出植牙
费、牙套费共20万,苏不答应,女子便提告苏趁她酒醉性侵。由于苏提出女子传讯“昨夜
你和我做爱有高潮射精吗”的Line对话,同事也证称两人互动一直都像情侣,看不出有隔
阂,新北地检署今天将苏处分不起诉。
不起诉处分指出,73岁苏姓男子与46岁女同事都是新北市板桥区一间私人公司员工,由于
女子喜欢年纪较长的男性,与苏互动良好;今年1月15日,苏到女同事家喝酒,酒后女子
抱着苏哭泣,苏与她发生性行为,女同事在清晨4时传Line讯息给苏“刚刚醒来才惊觉你
竟然性侵我!”
苏回复“对不起我情不自禁占你为己,现在你已是我的人,我深深向你说声抱歉”,女子
回复“不要说抱歉,是我不该喝酒乱性哭不停。想问昨夜你和我做爱有高潮射精吗?”苏
回复“有,你我做得很愉快”,女子又问“所以你在我体内射精?”苏回复“是,小姐妳
这样问我,好奇怪哦?”女子回“没事了”。
今年6月30日,女子传Line询问苏姓男子“上午牙医诊所拔牙,后续要植牙两颗、牙套两
颗费用需20万元,你可以帮我付吗”、“若7/5下班前你再没回复,那就只好循法律途径
”,7月5日当天再传送“我明天就去警局提告你强暴”、“我想你在公司也很难立足了吧
”,事后果然提出乘机性交告诉。
检方侦讯时,苏表示两人从2016年11月底就成为男女朋友,到今年4月才分手;当天饮酒
后是两情相悦下发生性行为,之后常一起吃饭,唱歌,分手后5月间女子还传送感到不舍
的讯息,6月底就传讯要钱,他没有回就被告了。
检方传唤两人同事,两名同事均证称苏与女子互动良好,像夫妻、情侣般互动,女子也曾
说过喜欢年纪较长的人,比较懂得疼她;另外,苏也提出两人的Line对话,证明今年5月
,女子仍传讯“被爱是幸福,爱人是痛苦。这句话正适合形容我和你!前者是我,后者是
你”、“感谢你这些日子对我的照顾,爱与关怀”等。
检方认为,两人曾交往为男女朋友,女子在发生性行为后仍与苏姓男子交往,并没有责难
的意思,分手后也保持联络关心,之后也确实像苏要钱,声称要提告,从相关Line对话均
难认定苏有乘机性交犯行,全案应认罪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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