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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4 12:26:03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892494
2017-12-24 12:09联合报 记者陈宏睿╱即时报导
台中市就读专科学校的17岁少女去年底透过手机通讯软件,认识柯姓男子,两人相约出游
后,柯违反少女意愿,在大坑偏僻处,涉嫌性侵少女,因附近有机车行经,柯还将少女带
往附近偏僻路段,继续性侵,少女发现越抵抗,柯的性致越强烈,反以“装死”方式,放
弃抵抗,未料柯以为少女“中邪”,停止性侵;一审依少女下体内采集到的DNA,柯自白
内容,认定柯涉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6月。
判决书指出,涉案19岁柯姓男子从事铁工,去年11月间透过手机通讯软件BEETALK,认识
就读专科学校的17岁少女,同年12月间,柯以看夜景为由,约出少女,柯将少女载往北屯
区大坑偏僻路段,先强抱少女后,抚摸胸部,少女出言拒绝“不要这样”,但柯仍未停手
,开始脱起少女衣裤。
适时有机车行经,柯怕犯行被发现,再把少女带往其他更偏僻的地点,继续性侵的犯行,
将生殖器侵入少女下体,少女过程中发现越抵抗,柯越兴奋,因此以放弃抵抗,一动也不
动的“装死”,因当时地处偏僻、又是凌晨时分,柯以为少女“撞鬼、中邪”,顿时吓到
软掉,放弃犯行,并将少女载回。
少女案发后向友人透露,不想报警,担心父母得知后,不让她继续外宿,但友人坚持少女
一定要提告,全案才曝光;柯事后辩称,两人是合意性交,但合议庭根据少女下体采集到
的DNA、手机通讯对话纪录、少女案发后出现创伤后压力疾患、少女指证等,认定柯犯行
明确,依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6月,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