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好想交男友 女竟同意在空地打野砲
家住台北市的张姓男子,在捷运车站认识1名患有精神障碍的女子,2人一见钟情竟直接
在空地上嘿咻,直到今年7月间,张男又带着女子到深坑卫生所旁厕所里爱爱,被女子的
叔叔发现,控告张男涉犯加重强制性交罪,但因女子主动帮张男求情表示:“希望可以交
到一个男朋友”,检察官认为张男并未违背女子意愿,处分不起诉。
检警查出,今年5月间,张男在台北市政府捷运站认识1名女子,2人成为好友常出游,今
年7月20日,张男带女子到深坑地区游玩,2人在深坑逛了一会儿后,就直接钻进深坑卫生
所旁的女厕所,而这一幕恰好被女子的叔叔发现,叔叔认为姪女精神状况不好,一定是被
骗了,就一边在外面等候,一边报警处理。
2人进入厕所10多分钟后出来,叔叔见到张男就叫他不要跑,质问:“我姪女头脑有问题
,为什么带她去厕所?”警方抵达现场后,叔叔指控张男欺侮他的姪女,张男因此被移送
法办。
男子供称,他在捷运站认识对方后,2人已在新北市板桥区、台北市万华区的空地上发生
过10多次的性关系,每次都是你情我愿的,没有一次有违反女方意愿。
北检为厘清真相传唤女子到案,女子证称她并不愿意与张男发生性行为,但每次对方打电
话约砲,她都没有反对,仍愿意赴约,她还说:“在做的时候,我都有跟他讲很痛,不要
再继续做,他都有停下来”。
检察官追问女子,明知对方带她出去就是要发生性关系,为何还要与他一起出门?女子竟
答称:“我好希望可以交到一个男朋友”,她还说,她也希望叔叔能够原谅张男。
检察官调查女子虽领有身心障碍手册,但已念到高中毕业,对一般事物有相当识别、判断
能力,且对检察官讯问均如常对答,对男女性交之事并非全然无知,认为张男并没有违反
女子意愿,也无证据显示张男利用女子身心障碍不能或不知抗拒而乘机性交,因此处分不
起诉。(吕志明/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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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实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