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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时间:2017/12/07 00:03
新北市一名男子在网络上认识一名女研究生,随后跟女研究生到摩铁大玩SM,
铐手铐、打屁股样样来,不料事后男子却遭女研究生提告性侵,但新北地检署调查,
女研究生虽告男子性侵,事后却还将自己课表传给对方,行为不像一般被害人反应,
因此以罪证不足,不起诉这名男子。
处分指出,女研究生提告指出,今年4月27日她和男网友(55岁)相约到摩铁玩SM,
当日男子先用手打她屁股约5到10分钟,
还将她的左手左脚与右手、右脚用手铐铐再一起。
一会儿后,男子“性起”想和她嘿咻,但她拒绝发生进一步关系,
但男网友竟硬将她推倒后逼她嘿咻。
女研究生认为她只同意玩SM,没同意要嘿咻,为此怒告男网友涉犯强制性交罪。
男网友到案否认犯罪,声称当天用按摩棒和嘿咻都有经过女研究生同意,
女研究生还把脚张开,事后两人还在床上抱着睡着,女研究生还说:
“今天很舒服,下次要再约”。
但女研究生则称,她只同意对方在下体外磨蹭,没同意要嘿咻,
但男网友却突然把她双脚放在肩膀上后性侵,导致她无法挣脱,
当下也喊痛要对方停止,但对方不理会,放任她一直哭。
检方调阅摩铁的监视器画面发现,女研究生当日离开摩铁时,没有向柜台人员求救,
还让男网友开车送她离开;
女研究生回家后也没报警,事后更将自己的课表、打工时间传给对方。
检察官认为女研究生的反应和一般遭到性侵被害人的反应、作法均不同,
也没提出其他证据佐证男网友犯案,因此以罪嫌不足,处分全案不起诉。
(叶晴煦/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