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怒告“捡尸男”性侵 不料影片画面曝光秒打脸!
新北市一名59岁的汪姓男子遭40岁的人妻控诉,在去年初趁其酒醉时,将她载至摩铁性侵
并拍下裸照,不仅如此还在事后以散布裸照威胁,逼她前往旅馆性侵得逞,前后多达9次
。让她最后忍无可忍,怒告汪男强制、乘机性交及妨害秘密、恐吓等罪。
但汪男到案否认犯行,辩称在餐会上女子已喝醉,并在他车上自行脱衣,更要求同床共枕
。而后两人前去汽车旅馆,直到隔天一早才发生关系。然而事后虽多次约会发生关系,但
过程中分别使用两人手机拍下影片或照片,并非单一偷拍。另外,女子应讯时,对于两人
当晚的细节一概声称“没印象”,也无法明确的指认出被性侵的时间及旅馆地点,只记得
醒来没穿内裤,甚至未在第一时间报警。
此外,女子不但未出示任何裸照、恐吓等证据,反而是汪男主动提供性爱影片,而画面中
女方不仅无任何拒绝或惊恐表情,甚至还有主导性爱的动作。因此,检察官勘验两人性爱
影片、照片后,认定汪男罪证不足,仅就汪男将两人性爱照PO上脸书之行为,依妨害风化
罪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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