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夫1天嘿咻3次 告人性侵反被判妨害家庭
2017-10-22 20:26
黄姓男子结婚后,到吴姓女友住处归还钥匙谈分手,谈著谈著却上了床。吴女得知男友另
已婚娶,仍在1天内发生3次性关系,事后却控诉是黄姓男子性侵。台南高分院依妨害家庭
罪却判吴女4个月徒刑,二审法官查出,黄男离开吴女住处前,开了一张面额500万元本票
给女方,且女方下体无明显伤势等,认定吴女是谎称遭性侵,也许想逃避妨害家庭罪责。
判决指出,黄男与吴女原是男女朋友,黄在103年10月间与另女登记结婚,他为了结束与
吴的情侣关系,于同年11月3日晚间9点半,到吴位于台南市住处归还钥匙并谈分手事宜,
吴在不知男友已另婚娶的情况下,与黄合意发生性关系。
后来,吴发现黄的身分证配偶栏已经有配偶记载,得知黄已另婚娶,但吴女仍从4日凌晨
到下午与黄男接续发生3次性行为,黄男妻子发现后,向检警提告吴女涉妨害家庭。
二审开庭时,吴女辩称11月3日晚间与黄男发生第1次性行为,当时并不知情黄已结婚;但
从11月4日凌晨已知黄结婚,到当天下午前又与黄再发生3次性行为,这3次是遭黄强制性
侵。
但黄男的说法不同,与吴女交往约1年半,11月3日晚间去找吴女时发生第1次性行为后睡
觉;4日凌晨醒来,吴女看到他的身分证得知他已结婚,就大吵一架,他为安抚吴女,再
度发生性关系,接着又睡觉,光是4日那天凌晨到下午,睡觉、醒来3次与吴发生性关系,
都没有用强制力。
对此,吴女辩称,当时是手术结束后两个多月,身体虚弱,无力反抗男友侵犯。但台南高
分院法官质疑吴女,为何在不知男友已婚时与其合意发生关系,得知男友已婚后,就突然
虚弱无力反抗对方性侵,且黄男透露11月4日下午离开时,还开了1张500万元面额的本票
给吴女,要给她就医、补贴精神损失。
此外,对于吴女就医验伤报告,法官认为吴女下体并无新生外伤,身体其他部位也无明显
外伤,如真是重压、强制性侵,吴女反抗之际应会有瘀青或表浅伤害,但都没有;检方也
认定黄涉性侵部分罪嫌不足,对黄不起诉处分,因此判定吴女所说都是卸责之词,不足采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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