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受托照顾好友妻 却10次带她上床“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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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家工程公司陈姓主管多年前受离职同事委托照顾留在公司的张姓妻子,不料陈男
却10次带张女上旅馆照顾,其中一次还不顾张女怀孕,结果嘿咻后3天张女就流产。离谱
的是,张夫察觉2人奸情后,陈男虽签切结书允诺不再往来,事后却仍和张女互传性爱照
等,张夫怒提告求偿100万元,民事部分新北地院今判陈男赔偿张夫20万元,并须在《苹
果》等4大报社会版刊登道歉启事。
张夫提告指出,他原本任职台北市一家工程公司,2011年离职前,特地商请在同一家公司
担任主管的陈姓已婚好友(51岁)帮忙照顾仍留在该公司的张姓未婚妻(36岁),隔年和
张女结婚,育有一女,不料陈男竟从2014年底开始,先后10次带张女到欧悦旅馆的宜兰、
林口、新庄等各地分馆开房间上床“照顾”。
张夫控诉,其中1次妻子和陈男通奸时,已怀孕6周,该次性行为后3天就因胚胎发育不全
而人工流产,不料妻子坐月子休养1个月期间,竟又和陈男到林口开房间嘿咻。
后来张夫察觉2人奸情,找陈男理论,妻子和陈男都当场签下切结书,允诺不再往来,若
违反承诺,除了必须接受法律制裁,还要登报道歉。
判决指出,事后陈男仍与张女暗通款曲,陈男除要张女自拍裸照传给他欣赏,2人还合拍
亲密抚摸、接吻及性爱照片、影片等,甚至串谋如何让张夫无法提告通奸,导致张夫罹患
忧郁症怒提告。
刑事部分新北地院日前依妨害家庭罪判陈男、张女各6月徒刑,都可易科罚金18万元确定
。
民事部分张夫对陈男求偿100万元且须在《苹果》等4报头版刊登道歉启事1天。陈男辩称
求偿金额过高,且他已婚20多年,从没婚外情经验,遭揭发时不知如何处理,因恐惧面对
妻子及家人,才在极大压力胁迫下慌张、轻率签下切结书,还主张不必在报纸刊登道歉启
事,因为上网就可查阅相关判决书,就算有需要,也仅须刊登《中国时报》分类广告版即
可。
但法官认为陈男身为公司主管,具有社会一般知识及经验,岂会不知通奸罪责,声称处在
急迫、轻率才签切结书,不足采信,今判他应在《苹果》等4报社会版刊登道歉启事,并
赔偿张夫20万元。仍可上诉。(孙友廉/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