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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ir72 (人要走 心难留)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刊登“包养好商量”找学生情人性爱 男子
时间: Wed Jul 19 13:25:28 2017
刊登“包养好商量”找学生情人性爱 男子判刑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35574
2017-07-18 14:04
〔记者黄建华/高雄报导〕高雄一名张姓男子在网络以暱称“包养好商量”,刊登“包养
”讯息,强调“现金付款,你不用担心”,遭警方网络巡逻发现送办,高雄地院一审将他
依刊登使儿童或少年有遭受有对价性交行为之虞讯息罪,判刑3月,如易科罚金9万元。
判决指出,张姓男子基于刊登使儿童或少年有遭受有对价性交行为之虞讯息的犯意,于民
国106年2月4日凌晨1时5分许,在高雄住处利用电脑设备连结互联网至不特定多数人得
以共见共闻之“UTHome聊天室-北部人聊天室”,以暱称“包养好商量”之帐号,接续刊
登“包养大概就是~低调~保密~不黏~享受~轻松~金钱~性爱!”、“金额都是现金
付款~所以你不用担心!我很单纯~我只想要性爱!你拿你要的!我用我要的!”、“你
的职业是什么~~?放假是学生吗~~~?”等未限制阅览对象之文字,使儿童或少年有
遭受有对价性交行为之虞。
警方网络巡逻时循线查获,将张男依违反儿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送办。张男在法院
审理坦承不讳,法官因此将他判刑3月,如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
外遇包养不是要元配告才有用吗 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