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717/1162500/
高雄一名女子去年4月间首次和张姓男网友见面就随张男进摩铁,事后告张男性侵,
张男辩称没双方妳情我愿,但高雄地院认定女子误信张男宣称手机要充电等理由,
才同意陪张男进摩铁,结果遭性侵,今依强制性交罪判张男有期徒刑3年6月。
判决指出,张男于去年2月透过LINE认识被害女子,并于同年4月2日清晨彻夜聊天
后相约见面,当天早上8时许张男驾车到被害女子住处附近碰面后,即以睡眠不足
且移动电话电力不足为由,表示想去汽车旅馆休息及为移动电话充电,之后再去
吃饭及看电影。
当时被害女子信以为真,答应陪张男进摩铁,张男即驾车进入高市三民区“御宿
汽车旅馆民族馆”开房休息,不料张男竟在房内藉优势体力强行将被害人压制在
床上性侵得逞。
事后被害女子等张男睡着才起身逃离旅馆房间,搭乘出租车到附近警局报案指控
张男进房先找插头充电,接着上厕所出来就只穿上衣跟内裤,然后走到床尾说他
很累,问她要不要一起睡,她回答不用,张男却坚持要一起睡,就把她强拉到床
上,随即整个人坐在她大腿位置压制她行动,并脱去她的衣物性侵,导致她下体
流血。
张男到案后虽辩称双方是你情我愿,但法官调查发现,案发当天被害人确实在性
行为完毕后只身离去,以两人原本相约吃饭看电影,且她住处在高雄市郊区判断
,若非遭强制性侵,实无须打消出游计画且选择较为不便的方式自行返家。
此外,被害人事后曾以LINE质问张男“我刚一直说我不要,一直挣扎,你怎么可
以对我那样,那么粗暴”、“那你也不应该强硬的来呀”张则回讯息称“我是男
生,看到漂亮女生当然会想要”、“对不起”、“很抱歉”等,认定性交确实违
反被害人意愿,因此仍依强制性交论罪。仍可上诉。
(王吟芳/高雄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