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认真] 何不拿钱?

楼主: mtfk5566 (永远珍惜56帐号)   2017-07-11 03:55:43
认真一波。
我只是因为看了chara117yun的文章,
提到了一些事情,所以顺道回文,
其实是要跟最原PO说一些实际面问题,
就个人观点,道德面上我并不觉得你有什么不对。
先说结论,目前的‘社维法’修正,
规定专区内可以合法性交易,区域内娼嫖不罚、区域外娼嫖皆罚,
然而很好笑的将责任推回去给地方首长之后,
无疑是宣告‘专区’这只是一场可笑、合谋的政治算计。
这是一个假的性交易合法。
比起污不污名化,这类文化与道德的论战,
我更关心的是所谓性工作者的工作权以及基本保护。
在部分人眼中,性工作并不是被鼓励的好工作,
而他们也经常承受着社会加诸的道德高度歧视,
但我认为如何将工作者的劳动价值受到尊重与肯定,
以及将他们的工作风险降到最低,
这样才能根本性的解决许多社会问题。(结构打破)
性交易实务合法化,政府可以监督管理,
避免暴力剥削、宣导预防性病、也可以课税喔。
(理想状态是拿这个钱来回馈乡里)
现在台湾,
隐藏在道德高度下的底层工作者处境其实并不安全,
除了性疾病,如果遇到恶质客人,抢劫什么的,
报警反而要先被罚一波性交易违法...
而非法经营也助长业者行贿、警方贪腐的状况。
另外社会结构的金字塔也反应在情欲阶级与性资源不平等:
有钱权贵阶级享有的性资源远远多于中层以及底层,
包养、饭局、名模、多妻等等都是。
再者,也许在版上大多是所谓白领、小资,
还可以有上上酒店、约个炮、喝茶吃鱼,按摩等等的情欲管道。
但是很多底层的弱势,像是穷人、身障者,
他们被分配到的性资源相当的少,因本身条件也难以取得,
故这些消费者都被去性化得相当严重,
‘你们都这样了还想要做爱喔!?’
他们都被冠上‘不配拥有性’的不平等枷锁。
这些是不是社会问题,当然是社会问题,
当各种资源都缺乏时,连性资源都被剥夺,
有可能发生的事情,你我即便不是这个阶层的,
也许都想像得到。
其实这社会阶层相关的问题是我比较感兴趣的,
但是我想今天的话题重点并不在此。
话题再回到性工作者上面,
我必须很悲观但直白的说,性工作者被污名化,
这样的歧视可能永远没有解决的一天,
但许许多多的性工作者本来就有心理准备,
所谓的尊重其实他们也不需要社会大众给予。
性工作者的人数,远远高于社会大众的想像,
其来自的阶层,也并非都是底层,并非全都经济因素,
在从事性工作之外的时间,许多都是你我可能擦肩、共事的人,
你说他们需要大家什么口头上的尊重吗?
他们心里根本就不会真的在意。
除了金钱,他们在意、也是更需要在意的,是基本的权利,
是工作权的保障、避免恶意剥削,以及劳动环境的安全。
比起处理污名化的问题,
这些改善,才是迫切、也是较实际较容易做的。
回到今天引发这个话题的最源头,
最原PO提到‘都是要打砲,为什么不能拿钱?’
可以吗?其实当然是可以,因为当让金钱介入之后,
就是一个服务性质的买卖,原PO身分就转变为性工作者,
把性当作工作,我个人对于这件事情没有太多的道德观感,
只是提醒这个工作环境,在现况是相当没有保障的。
平常约约炮,在众多站内信、交友软件讯息内,
可以透过各种方式先过滤个一波,聊聊天,
只要没有金钱上的交易(房间钱不算)
充其量就只是身体交缠在一起的朋友,现行制度下,不犯法。
这就是约炮为什么如此盛行,
因为约砲是一种相对安全的共享性资源的方法。
(然而约炮也还是造成了一些在阶级里性资源的分布不均,
这是又是另外的问题了)
但是,假设,如原Po文中所说的,要有金钱交易,
那么,很可悲的,因为没有台湾目前没有性专区,
在(不存在的)区域外执行性交易,真的做了其实是触法...
说实在的啦,大家都犯过法,有没有被抓而已,
那也是你的个人选择,就像我选择要不要超速一样...
只是要是有人刚好知道你们打砲的地点,
(因为你觉得可能不安全所以告知他人相关讯息
不觉得这也是因为性交易不合法才会有的问题吗?)
然后举发你,没有别的...就是送办囉...
那包养呢?这是拥有相对较多(性)资源的阶层的范畴,
那跟有钱人交易就比较安全吗?这也不见得,
只是发生不愉快的事情,你在社会资源上、法律上,
就算不是有钱人,你也许很难有太多抗衡空间。
我强调一下,我压根不想阻止原PO,
因为你提出了一个很多人可能都想过、却不提的问题,
你要去执行你认为没错的事情(就事情本质上我也认为没错)
那是你的个人选择,甚至某部份的我还希望你这样做。
因为这样就算是冲撞现行体制的社会运动,
我对于这个社会,倒是希望有更多不同的声音、讨论跟动荡,
社会才会有流动与改变,才有变更完善的可能。
我只是出于善意,提醒你在现行的环境下,
你想要做的事情对你自身是有比较多的限制与危险的,
你全身而退,拿到钱又打到炮也没被抓,
我为你感到高兴,只是因为运气不差,我想你也知道。
最终,我还是希望性交易,不只是设立专区,而是可以实务合法化,
这样你如果真的想从事这样的工作,双方也可能才享有安全与保障,
这些是最基本的,只有完善了这些基本权利,
性工作者,才有这么一点可能性可以解除污名化。
但很可笑的,台湾不但无法性交易实务合法化,就连性专区都没有,
社会问题依然存在,底层永远都在底层,并被埋得更深,
埋在一个粉饰太平的‘社维法’之下。
而大家依然对‘性’这件事情,还是一知半解。
BTW,这只是我的一些想法,也许不尽然正确。
※ 引述《chara117yun (小野马)》之铭言:
: 首先 我把标题改掉了
: 我个人不喜欢用某些名称来称呼性工作者啦
: 性工作者被污名化太久了
: 希望各县市的首长硬起来成立性专区好吗
: 已经合法七年了你他妈的还不成立???
: 不过这牵扯太多就不讨论了
: 拉回正题
: 我以前也跟椰丝一样有过同样的想法
: 一样都是打砲 为何拿钱就比较脏?
: 好啦 我知道也有人不认同约砲这个行为
: 像某板有位水水因为男友单身时约砲感到十分伤心
: 甚至半夜想到流泪又不敢跟男友说
: http://i.imgur.com/hD9OOEX.jpg
: 好啦这不是重点 我真的好会离题
: 然后因为我是想到什么就要立刻做的人
: 所以我就去注册包养网惹哈哈哈哈哈哈哈
: 不过也没有想像的可怕(?)
: 不是全部都是秃头大肚中年男子
: 工程师 医生啊等等的 很多行业啦 连8+9都有
: 我自己觉得跟约砲差不多 还是可以挑自己喜欢的
: 钱跟对象可以接受再答应就好
: 后来想想如果换成茶鱼我就没办法了
: 不过可能跟没有急迫的经济压力也有关?
: 我知道不少女生真的是因为不得不才做的
: 当然也有纯粹爱钱的 就个人选择而已
: 对我来说这没什么好谴责的
: 你说这样到底好不好 其实我也不知道
: 如果可以各取所需 我觉得很好
: 等到其中一方无法继续能简单的结束更好
: 不过也有像我朋友的朋友的例子
: (发誓绝对不是我)
: 对方有家庭 她本来是抱持只是交易也无所谓的想法答应
: 但谁知道一包养就是十年 对方买了车子房子帮她开了一家店
: 最后她还替对方生了一个小孩……
: 这样好不好我就不知道了
: 总之包养跟约砲都有一定的风险啦
: 想清楚就好 不太用管别人说什么
: 最常听到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之类的吧啦吧啦
: 好噢 那你父母叫你去当性工作者你愿意吗?
: 自己知道自己在干嘛 做好措施就好
: 谨慎规划 安全至上
: 不管约砲包养 最好有人知道妳去哪
: 像我第一次约之前一定会在群组报备时间地点哈哈哈哈
: 以上
: 大概4这样
: 然后西斯点噢 最近没有QAQ
: 我补充一个小故事好了
: 上次我好像在推文说过我之前用过包养网
: 然后有位先森来信问我哪个网站
: 聊一聊到最后我说你可以去看看啊
: 他也就跑去注册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 而且还真的有约到 对象的条件也不错
: 马的 我超怕他因为我鼓吹他去看看被仙人跳der
: 我还说你要不要给我地点跟房号 出事我可以去救你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也不知道我当下在想什么
: 我又没跟梁静茹借勇气
: 居然觉得自己可以救一个被仙人跳的人哈哈哈哈哈
: 不过还好他最后安全下庄
: 然后他隔天跟我分享过程跟困扰时
: 被我狠狠的取笑了大约五封站内信哈哈哈
: 整封信我都在哈哈哈哈哈哈哈x100
: 不过我取笑他完有提供他解决的方法啦
: (搞得我好像他的经纪一样)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想起来我们两个真的有够荒谬的
: 前天他老兄还来信炫耀他们又去了哪
: 请叫我牵砲小宝宝 谢谢
: 感觉自己地狱的楼层又往上几层了呢 嘻嘻
: 不过我没有要鼓吹任何人去注册噢
: 使用之前请评估自己是否真的需要
: 也不要问我是哪个网站
: 没有那么难找
: 啊上次有人问我是不是有用蜜蜂
: 我目前没有使用任何交友软件噢
: 看到用我照片的小心别被骗惹
作者: chara117yun (小野马)   2017-07-11 04:02:00
给你推推推推推推推
作者: vesyeah (vesyeah)   2017-07-11 04:36:00
推推,身边有不少朋友是做这行,有些人真的很俗套的家里欠债,有些是拜金,有些是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虽然入行原因百百种,但我也不喜欢歧视的字眼
作者: cwd0922 (damon)   2017-07-11 06:01:00
说的好
作者: dantezero (但丁零)   2017-07-11 06:09:00
真的,觉得台湾对性这方面真的很伪善
作者: cuteVictor (Victor)   2017-07-11 07:10:00
作者: XBOX720 (蓝色天堂)   2017-07-11 08:25:00
有个问题就是 如果性交易真的成立专区 到时候就由政府接管 黑道就没有油水可以抽囉 想想其实这也是有很大的利益
作者: tomato8010 (玩完丸)   2017-07-11 08:35:00
作者: damu (damu)   2017-07-11 09:00:00
推,原po点出了我没注意的论点
作者: lianihate12 (冯卡缪)   2017-07-11 09:24:00
人人有炮打 这样才公平
作者: tetfreeago (踢踢萨玛)   2017-07-11 12:03:00
我推这篇
作者: bearKQG (小雄)   2017-07-11 13:40:00
推 观念很正确也颇中肯
作者: ev7e (嗜肉糨糊脑ev7)   2017-07-11 13:48:00
鼻要再偷看偶der报告惹 森77
作者: CN091118 (熬夜放假人生ZZZ)   2017-07-11 17:39:00
作者: Nexium (PPI)   2017-07-11 22:15:00
推备份
作者: john371911 (醬廖)   2017-07-12 00:46:00
推,无能政府!废到爆!
作者: fuckingguy (~~乐斜阿陀~~)   2017-07-12 0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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