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姐勾人夫挨告 辩“阴道小不能做”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612/1138056/
2017年06月12日06:46
这个理由大家可以接受吗?
今日出刊的《自由时报》报导,郑姓百货公司柜姐和已婚江姓男网友偷情,两人在103年
11月到104年7月期间在摩铁共发生6次性行为,郑女还用LINE、脸书呛江男老婆,“我们
最近又开始每天做爱”、“在你们的床上”、“他跟我就一定要”,意图逼她与江男离婚
,江妻愤而离婚,并向2人提告。
郑女否认奸情,辩称两人只是网友,并表示“我的阴道比较小,无法发生性行为”,自己
说那些话只是想气气江妻。士林地院调查发现江男留有郑女全裸照片,而且江男坦承与郑
女至少有发生过1次性行为,认定两人确有通奸,各判3月徒刑,均可易科9万元罚金;民
事求偿方面,高等法院判郑女应赔偿江妻60万元精神慰抚金。(张鈜闵/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