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床声功不可没”挨告通奸 音乐制作人辩有勃起障碍
2017-06-13 16:30联合报 记者林孟洁╱即时报导
某知名音乐制作人去年被小10多岁的妻子发现,老公和比妻子大13岁的女子有私密对话,
包括“我们性生活如此协调,你的叫床声,功不可没”等语,又有胸部、臀部隐私照片、
亲吻脸颊照片,妻子怒告2人通奸、相奸罪嫌。两人否认犯行,指讯息和照片仅是开玩笑
,这名音乐制作人更说“我因直肠癌有勃起障碍”,检方认为,讯息未指明性交时间、地
点或方式,证人也无法证明两人性交,罪证不足,处分不起诉。
处分书指出,这名制作人与高中时的女同学于通讯软件中提及“天天住在一起,应该一周
七次直到精尽人亡”、“我们性生活如此协调,你的叫床声,功不可没”、“魔铁2hrs,
就甘愿回家了厚”、“3个月做了大概40几次了吧”、“老公,我还要”。两人又互传胸
部和臀部照片、女子亲吻制作人脸颊照片,妻子认为两人多次发生性行为,一状告上法院
两人皆否认通奸、相奸,男子辩称讯息都只是开玩笑,“我因为直肠癌有勃起障碍,所以
不会和任何人有性行为”;女子也说,“我和他是高中同学,感情很好”,讯息、裸露或
亲吻照片都是开玩笑。
检方认为,从讯息纪录、照片来看,两人确实非单纯友人,且有较为亲密的拥抱、亲吻等
动作,但未见两人性行为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另传两人朋友作证,但友人皆不知两人是
否有无发生性行为。
制作人妻子也引用高等法院判决,主张法院曾依讯息纪录“射两次”、“一想到昨天不让
拔出来就觉得自己疯了”等描述性交过程的文字,依经验法则认定通奸事实,但检方认
为,本案未有明确性交时间、地点和方式,和法院判决的基础事实有出入,无法援引,也
无法直接证明通奸和相奸,罪证不足,处分两人不起诉。
据了解,这名制作人曾和多名知名艺人合作专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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