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Teacher 看板 #1P7hsJrk ]
会发生<房思琪们事件>
是因为"其他法律" 规定不够周延:
A. 台湾16岁以上算成年 合理吗???
英文teenager这个字
是指 13 至 19 岁以及这年龄层的青少年
如此说来 年满20岁 才能真正算是成年人吧!
B. 补习班之前没<实名制> 也没重视<良民证>
才会让<心术不正>的恶人 更敢放胆做坏事!
C. 学校的<<性教育>> 有教学生防御“权势性交”观念吗???
(而不是<通奸罪>的存在 本身有问题)
D. 狼师: 可能有性幻想、恋童廦、性倾向偏差和性生活不协调等病症
却没去<精神科>就医治疗! 没去寻求医生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