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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17-05-14 12:30:38※ [本文转录自 Tainan 看板 #1P5zpR0P ]
陈星声明真能完美脱罪?律师指这点破绽可判5年刑
2017年05月13日 12:20 李珮云/综合整理 中国时报
才女作家林奕含上月27日自缢身亡,得年26岁,昨(12)日在台北第二殡仪馆举行告别式
。被指诱奸的补教名师陈星在发表声明后,持续神隐,没有现身会场吊唁,甚至外界认为
陈星可能全身而退,不过律师杨淑惠分析指出,虽然陈星声明强调两人交往时无师生关系
,貌似毫无破绽,但法官仍可能依两人为“师生关系的延伸”论罪,最高可处5年刑期。
林奕含部落格解密:高二暑假被“占有”曾想告陈星
陈星于9日晚间透过补习班发表5点声明,包括否认自己是李国华、更非狼师,同时坦承在
98年8月初林奕含上台北准备念大学、彼此已无师生关系之下,与林奕含发生婚外情,曾
短暂“交往2个月”,恋情在林女父母知情后结束。此份声明被外界质疑是想躲避刑法228
条的“利用权势与人性交猥亵罪”,通篇声明根本是经高人指点的“脱罪之词”。
《苹果日报》报导,律师杨淑惠分析,不同于刑法227条合意性交相关规定,刑法228条“
利用权势与人性交猥亵罪”没有年龄限制,虽然该声明强调两人交往时无师生关系,但两
人实质上是“师生关系的延伸”,法官若依此论罪,最高可处5年徒刑。
http://hottopic.chinatimes.com/20170513002045-260803
作者:
howggyy (爹爹)
2017-05-14 12:32:00转这篇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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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17-05-14 12:37:00刑法228条“利用权势与人性交猥亵罪”没有年龄限制!!!!!!老板或老师 别触犯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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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17-05-14 12:42:00性犯罪 不叫西斯???那你以为是哪种一种犯罪?
补习班老师也算老师?这样家教老师、辅导老师和行政导师也算老师?这样扩张解释未免应付民粹也有点超越整体法射程范围
本版是没有道德的喔,板上上了16的只会留下羡慕的推文,不要太过期待人性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7-05-14 13:24:00废文。罪刑法定,你说延伸就延伸?
作者:
howggyy (爹爹)
2017-05-14 13:33:00连西斯版都要拿来吵这个真的是很烦
穿龙袍,脱龙裤,撒龙尿,不就范,%%%%%%%%%死妳
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17-05-14 13:54:00补习班老师不叫老师 那你叫他什么???家教老师你不叫他老师 那你叫他什么???老师是叫假的吗???老师是当假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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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17-05-14 13:57:00若自己"不配"当老师 就别当"老师"一方面叫学生叫"老师" 行为却不"老师" 当什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