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受暴少女被安置 寄养家庭儿子夺童贞

楼主: jasonn95 (日式绿茶)   2017-04-22 00:20:47
受暴少女被安置 寄养家庭儿子夺童贞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421/1101208/
2017年04月21日08:45
彰化一名14岁少女因家暴被安置,却多次被寄养家庭的19岁儿子猥亵,甚至指奸夺走童贞
,加害人还写下“我也会关心妳的”的便利贴给少女,幸被老师察觉追问,才揭发全案;
但法庭上,加害人的律师竟辩指少女“不排除梦境与现实混淆”、“两人类似男女朋友关
系”脱罪,还好老师出庭作证,终还少女清白,加害人近日被判徒刑5年6月,少女另被安
置。
据了解,被害少女生性内向,不吐露心事,被父亲家暴时,还是妹妹向外求救,2人才被
安置,少女平常人缘好、成绩也好,曾拿下全校第一名,事件被揭发是因2015年4月22日
,老师在联络簿发现一张洪男写的便利贴产生怀疑,转介辅导商谈,少女才吐露遭心声。
判决书指出,被害少女12岁起被安置洪姓寄养家庭,前年开始还在读大一的寄养家庭儿子
朝其伸出狼爪,洪男从2015年农历春节后至同年4月,约每月1次,趁少女晚间独自在房间
内熟睡时,抚摸下体、吸吮胸部,少女惊醒后不知所措,只能翻身企图制止,但洪男认为
她仍熟睡,强制猥亵3次。
之后,洪男变本加厉,又趁少女熟睡时猥亵,甚至指奸,最长10分钟;少女回忆,首次被
性侵是在2015年3月,她觉得很无助,惊醒后只敢假装熟睡、做出睡觉时翻动身体的反应
,想把洪男赶走但没用,隔天早上她发现私处流血,但她没交过男朋友,也没性经验,“
处女膜是被洪男指奸夺走的。”
少女说,性侵后数日就是她生日,暗恋的男同学向其告白,让她内心痛苦更痛恨老天爷“
为什么要遭遇这种事情”,没向外求援,是因为不知道说出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也不知道
大家会不会相信她,她觉得很无助;她只是把洪男当哥哥互动,并没有当作是男友,最后
她再也受不了,要洪男不要再进去她房间,噩梦才结束。
洪男在法院审理时,仅承认猥亵部分,却矢口否认将手指插入少女阴道。洪男辩护律师则
称,少女称自己是深层睡眠的人,并未睁眼亲见何人性侵,且曾向心理师陈称作过关于遭
洪男追杀、寄宿叔叔鞭打另一寄宿儿童生殖器等恶梦,“不能排除将梦境与现实混淆之可
能”,况且事发之后,两人还曾一同出游并拍照,且在家中互动密切,“类似男女朋友关
系”,而验伤单少女处女膜所受伤害“可能成因多端,不足以推论被告有将手指插入少女
阴道。”
法官调查,少女在校时与同学相处良好,无欺骗师长或同学情形。老师则证称,少女一开
始甚至还否认上情,在陈述遭性侵害过程时,也很害怕、一直问她为什么要问这些、知道
了以后会怎么样,过程有抗拒性地不想回答,因此她才与辅导室讨论后认为要通报,少女
才全盘说出,可排除构陷洪男的可能性。
检察官当初起诉洪男乘机猥亵行为10次、乘机性交行为20次,其中乘机猥亵3次经被告坦
承不讳,但洪男矢口否认性侵。
法官审酌,洪男没前科,素行尚可,且正值血气方刚年龄,因朝夕相处倾慕少女,未能正
确认知他人身体领域自主权,混淆人我界线而为犯罪,再考量其犯后坦承乘机猥亵部分犯
行,审理时也多次被害人表达道歉,事后也与少女达成调解等情状,仅就其中乘机猥亵3
次及乘机性交4次部分定罪,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5年6月,其余次数则因少女记忆的性侵
周期时间有前后矛盾且证据不足,因此无罪。
靖娟儿童安全文教基金会执行长林月琴感叹,政府把少女从一个火坑救出,又推入另一个
火坑,政府是否真的有在管理?呼吁不能只把寄养家庭当作志工的心态,毕竟寄养家庭领
取每月不到二万元寄养费用,光付孩子费用就差不多,还要牺牲全时工作,全力配合,能
展现的专业够吗,且委外的民间团体力量也有限,这牵扯经费问题,政府不能抱着只要有
人“托”的心态就好。
彰化家扶中心主任王震光说,寄养家庭每年都不好招募,包括可能因住家空间狭小,加上
现代人越来越注重隐私与自主,且景气不好,有些民众误会当寄养家庭可领取寄养费,但
全时工作往往吓跑人,让有保母心态的民众产生误会,所以事前都会说明清楚。至于若寄
养家庭内同样有青少年的家庭,可能应该要透过避免安置类似家庭去避免情窦初开少年的
相逢产生的风险。
儿福联盟中区办事处处长林武雄说,类似问题比例不高,但每一件都会令人很震惊,感觉
很严重,鼓励寄养童也要学会求助管道,拒绝不喜欢的肢体及隐私触碰触,此外,有任何
问题也应向社工或学校老师或熟悉的亲友勇敢通报。(俞泊霖/彰化报导)
作者: saddog (100=20+80)   2017-04-22 00:34:00
律师.....
作者: GeogeBye (bye)   2017-04-22 00:39:00
19岁的人未能正确认知他人身体领域自主权 啥鬼
作者: mikocwd (五航战护卫组^q^)   2017-04-22 01:25:00
总裁系列也有这种的 看看你们异性恋
作者: astrorice (dance with me)   2017-04-22 01:25:00
都坦承了 还无罪 干
作者: AlphaMC (偶尔出声)   2017-04-22 01:45:00
19岁的人未能正确认知他人身体领域自主权......那还争什么投票权
作者: ppt12527 (小吉吉)   2017-04-22 02:06:00
台湾法官无退场机制,就是狂
作者: c780412 (煌)   2017-04-22 03:36:00
虽然说律师拿钱办事可是也太无良了吧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7-04-22 09:40:00
台湾日常
作者: henghsiao (Heng)   2017-04-22 10:59:00
垃圾
作者: littlemooooo (小莫儿)   2017-04-22 16:38:00
恶心 19岁了 最好无法认知 刑法已经成年了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无耻讲出这种话
作者: s9630808 (高手)   2017-04-23 00:00:00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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