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0 13:41
〔记者钱利忠/台北报导〕台北市黄姓男子约20多岁女友人小如(化名)到KTV庆生,众
人欢唱到凌晨后,黄男带着小如回到租屋处,并与小如发生2次性关系,后来两人吵架失
和,小如便对黄男提告性侵;台北地检署传唤黄男其他室友作证,室友指曾看到两人相拥
而眠,状似亲密,也未曾听到小如呼救;认定黄男罪证不足,所以不起诉。
小如在警询时仅指控,当晚曾拒绝说不要,并叫黄男去客厅睡,但黄男一直哄骗她,说不
会对她怎样,并在当晚性侵她2次;后来她接受检方讯问时,对于被性侵的过程又有新说
法,指她当时曾想离开,却被黄男挡住房门,强行抱到床上性侵。黄男应讯时否认性侵,
辩称两人是你情我愿。
去年8月,黄男与小如等多名好友到林森北路的钱柜KTV庆生欢唱后,黄男即与小如一同搭
小黄回到黄男租屋处,带着醉意的两人,当晚同床而眠,直到隔天早上,黄男室友为了叫
黄男起床吃早餐,打开黄男的房门,才目睹两人盖同一条棉被,头靠着头相拥而眠。
黄男室友证称,两人起床约10分钟后,小如就拖着行李箱离开,当时她脸上并无特别表情
;另名睡在客厅沙发的室友则证称,当天并未听到黄男房内曾传出呼救声。
因小如自称事发后,曾向吴姓男友人诉苦遭性侵,检方为此传吴男作证,但吴男却证称当
时小如只有传短信,说不舒服、心情不好;他曾打电话问黄男是否欺负小如,但黄男说不
是他所想像的那样。
检方比对相关证述后认为,事发当天屋内仍有其他室友,小如当天曾与黄男发生2次性关
系,若她在房内遭性侵,应在第1次性行为发生时,即可立即打开房门呼救,但她却没有
出声呼救;此外,针对遭性侵过程的描述,她在警询及检方讯问时,说法有出入,因此认
为黄男罪证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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