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19日08:00
北部地区一名32岁柳姓男子,去年透过交友网站认识小他8岁女子小雯(化名),因柳男
占有欲强且个性偏激,交往不到半年小雯就提议分手,柳男却趁她服用安眠药熟睡之际,
不仅性侵还拍裸照和性爱影片,借此威胁不准离开。小雯受不了遭到一再威胁,且担心裸
照和性爱影片外流而报警提告。
警方调查,从事服务业的柳姓男子,去年10月透过交友网站“爱情公寓”,结识24岁女子
小雯,交往后没多久,小雯即搬至柳男住处同居,柳男外表斯文有礼,但个性偏激、占有
欲强,曾因不满小雯和其他男子聊天传讯,竟多次对她施暴,小雯日前被殴打后曾报警,
原打算对提告伤害,但却不了了之。不料,相隔不到2个月,小雯竟遭柳男性侵,还被拍
裸照及性爱影片威胁,小雯愤而报警提告。
警方表示,身材火辣又艳丽的小雯不乏追求者,由于小雯有服用安眠药才能入睡的习惯,
柳男趁她熟睡时,偷看小雯的手机,从聊天及通话纪录中发现女友与其他男子常密集通话
和传讯,还发现小雯与前男友藕断丝连、关系暧昧,甚至还有意想要复合。
柳男醋劲大发,常因此对小雯发脾气甚至施暴,小雯忍受不了决定提议分手,但因尚未找
到新的住处,所以未立即搬离柳男家,柳男也趁此机会,在小雯服用安眠药熟睡之际,趁
机性侵得逞并拍摄裸照和性爱影片。
小雯控诉,柳男至少以相同方式性侵超过3次,前2次因睡醒下体不适而起疑,但柳男否认
,所以并不是很确定遭受侵犯,第3次则是她睡梦中因剧痛惊醒,赫然发现柳男架设手机
拍摄性侵过程,她当场要求删除遭拒。柳男还说,如果再提分手,就要公开裸照和影片,
在受伤又气愤了心情下,立即收拾行李搬离柳男住处,由友人陪同验伤后至警局对柳男提
出妨害性自主告诉。
警方表示,日前从柳男电脑和手机内,查扣到小雯的裸照和数段性爱影片,部分影像中,
小雯呈现意识不清状态。但柳男供称,画面是经小雯同意拍摄且并未外流,也未借此恐吓
小雯不得分手。警方讯后,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办。
律师林铭龙表示,柳男行为恐已触及《刑法》225条妨害性自主罪,对于男女利用其心神
丧失、精神耗弱、身心障碍或其他相类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为性交者,依法可处三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突发中心/台北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19/1076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