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7岁“孙女”躺床性侵6次 62岁色翁:她说痒要我玩
2017年03月15日 16:09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62岁江姓老翁与儿子、儿媳妇同住一起,3年前儿媳妇受托照顾7岁姪女4个月
,没想到江翁竟趁家里没人时,起了色心,将女童带到房间、楼梯间、厕所等处性侵。女
童供称,“爷爷用手指及尿尿的地方,进入我尿尿的地方,会痛,我有哭。”法官审理后
,依强制性交罪判江翁有期徒刑8年6月。
该女童证称,“爷爷没有经过我的同意,用手指及他尿尿的地方进入我尿尿的地方”,从
我读国小一年级下学期到暑假、住姑姑家期间,发生很多次、有超过6次,都是在大家出
去时,“爷爷就会叫我进去房间叫我躺床上,先叫我脱掉裤子再自己脱,我当时一直说不
要,会痛,我有哭。”
江翁警询时供称,女童是我媳妇弟弟的女儿,自2014年3月起住在一起,也知道当时女童
才7岁而已,有在家中用手指及生殖器性侵女童,“不过是女童找我的,她说她的生殖器
会痒,要我帮她玩玩,总共6次”;后来开庭审理时又辩称,女童说下体会痒,才帮忙用
手抚摸而已。
法官审理后,认为倘若女童真的表示下体会痒,被告身为异性长辈,彼此年龄差距甚大,
应向主要照顾女童之人反应,而非迳自抚摸女童下体;但被告并无前科,素行尚属良好,
因一时思虑未周,对女童为加重强制性交行为,曾于警询时坦承犯行,显见已有相当悔意
,而女童及父亲均表示愿意无条件原谅被告,因此依强制性交罪共6罪,各处有期徒刑3年
8月,应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年6月。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315/8849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