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儿的女友 恶狼竟称“自己是被害者”
2017-03-09 20:33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61岁李姓男子明知女儿与小玉(化名)交往同居,竟趁小玉酒
醉时,伸狼爪摸她下体,并企图性侵,因不举改以手指性侵,事后瞎掰是小玉主动抓他下
体,自己是被害者,但“吃点亏没关系”,新北地院合议庭不采信,依强制性交、猥亵及
乘机猥亵3罪,判刑4年,可上诉。
前年9月14日凌晨2时许,李男因心情不佳邀小玉及女儿到他住处喝酒;同日晚间6时许,
李男女儿外出接小玉的女儿放学,李男见小玉喝茫昏睡,反锁大门杀进房抚摸她下体。
小玉无力反抗任由摆布,还好,她女友回家发现大门反锁,狂按电铃,李男慌张停手,小
玉立即向女友反应,却得到:“怎么可能,你喝醉了”回应,小玉随后下楼买香菸沈淀心
情,李男以担心她迷路为由下楼寻找,却带她到暗巷再度摸下体,小玉大叫“有人来”才
停手。
李男又借口到顶楼看夜景,小玉担心小孩还在李男家,且女友不相信,不敢反抗,上楼后
,李男刻意引导她到监视器死角,脱她裤子企图性侵,因不举改以手指性侵,小玉不甘受
辱提告。
李男辩称,在顶楼时,小玉失控抓他下体,他回:“这样不好啦,硬不起来”对方竟脱内
裤猥亵,他自觉是被害者,因小玉跟女儿相爱,认为吃亏没关系,可能女儿讨钱觉得太少
与小玉配合演出,自己很心痛曾试图自杀。
合议庭认为,小玉证述一致,且李男女儿即使已与小玉分手,仍证称小玉确有立即反应遭
猥亵、大门反锁、父亲外出找人等,加上友人也说小玉曾拨打电话哭诉,几近歇斯底里,
监视器画面中,李男又主动搭小玉肩膀及拉手,认定确有此事,至于自杀无法排除是畏罪
或愧对女儿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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