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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药性侵女网友 临阵不举轻判
106-02-27
〔记者江志雄/宜兰报导〕新北市梁姓男子与女网友小娟(化名)上过一次床,竟“呷好到相报”,载小娟到宜兰,迷昏她再交给刘姓友人性侵,刘男“提枪上阵”时虽不举,仍触犯二人以上共同犯以药剂强制性交未遂罪,被宜兰地院判六年徒刑,梁则吃上五年半刑期。
卅六岁梁男透过网络交友软件,结识长相甜美的成年女子小娟,二人在台北市摩铁嘿咻,四天后,梁男居中牵线,介绍给住在宜兰的四十岁刘姓友人“试车”。
友人牵线 咖啡放K毒
梁男用LINE发讯息给小娟,邀她到宜兰出游,约在台北火车站见面再开车接送,连夜载往宜兰刘姓友人货柜屋住处。
抵达目的地后,梁男、刘男、小娟等人先在货柜屋客厅闲聊,二男趁机在咖啡内渗入恺他命,不知情的小娟喝下毒咖啡后,感觉身体不适陷入昏迷。
小娟因药效发作后不省人事,梁男先行离去,刘男趁她无力反抗,准备非礼时,小娟药效消退醒来,利用刘男不注意之际,悄悄传LINE向友人求救,委托友人代为报警,警方依照小娟手机定位找上门,在货柜屋内查扣有恺他命残留的空杯,采集女方尿液送验,也出现恺他命反应。
法官采信未遂 判六年
梁男、刘男讯后被送办,检方认定刘男、小娟性器有接合,强制性交行为成立,依二人以上共同犯以药剂加重强制性交罪起诉,二人虽矢口否认,小娟衣物因有梁、刘二男的遗传分子迹证,宜兰地院合议庭认为事证明确,二男所言为推卸之词。
不过,刘男在地院庭讯时喊冤,他供称,案发当时想到老婆,担心不忠被责骂,所以出现不举,导致性交不成,合议庭审酌相关事证,采信他的说词,采未遂罪量刑,梁男因参与其中列共犯,一并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