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24日 13:21 廖素慧/嘉市报导
蔡姓、陈姓男子为A女庆生后,A女酒醉,2人捡尸,送她返家途中在荒郊野外偏僻处,蔡
男性侵她,她反抗,陈男压制,让蔡男得逞后,自己再上,法官依共同强制性交罪判蔡男
3年7 月、陈男3年10月徒刑。
蔡男、陈男与陈女、张男等4人,于去年1月某天晚上为A女在KTV办庆生会,狂欢至隔天凌
晨,陈男开车送陈男、张男、A女回家,张先下车,陈男及蔡男继续送A女,行经新港乡一
处偏僻处,A女因酒后想吐,陈男停车让A女开车呕吐及休息。
2人见有机可趁,蔡男压倒A女在后座,A女手挡、脚踢,且表明自己有男朋友,要蔡男不
要乱来,但蔡不理会,强脱A女衣物,适巧A女的妹妹来电,陈男制止A女接听,蔡男性侵
她得逞后,告诉陈男“换你了”,2人接力性侵她得逞。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224003351-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