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0 10:51
〔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7旬王姓老翁诱骗2名国小女童出游,趁机性侵和猥亵2童,最高法院维持高雄高分院见解,痛批王男年长2童50多岁,还性侵幼童,事后没有悔意、也没和解,重判王男13年徒刑确定。
判决指出,家住高雄的王男从103年起,带住家邻近的2名国小女童到住处、客家文物馆和寿山动物园等处,分别对女童舔下体,还把手指伸进女童私处并摸下体,甚至以生殖器进入女童私处,其中1名女童还有智能障碍。
王男否认性侵,辩称女童下体搔痒,他才帮忙看一下,高雄高分院认定,王男共性侵2女童3次、猥亵1次,重判13年徒刑,上诉后被最高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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