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0 17:10联合报 记者王长鼎╱即时报导
新北市李姓男子去年在KTV参加友人庆生会,见一名传播妹疑似不胜酒力,将传播妹带至汽车旅馆性侵得逞。新北法院今天依强制性交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但考量李男认罪且双方以80万元达成和解,缓刑5年,但李男必须接受保护管束,并提供140个小时义务劳务服务。
判决指出,28岁李姓男子去年4月初前往芦洲区一间KTV参加友人庆生会,酒过三巡后,发现一名20岁传播妹疑不胜酒力,烂醉倒在沙发,竟心生歹念,假好心说要送其回家,却直接叫出租车载至汽车旅馆投宿。
李男见传播妹因酒醉全身无力,意图性侵,女子惊觉有异,连忙出手推开反抗,反遭李男挥拳殴打,导致满脸是血,最后仍遭李男性侵得逞,衣衫不整的传播妹哭着跑到汽车旅馆柜台求救并报警。
李男到案后否认犯行,辩称自己也喝醉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但汽车旅馆员工则证称,传播妹当时哭着冲到柜台求救,而传播公司员工与传播妹男友也证称,当天凌晨接到她的哭诉电话,加上传播妹下体验出李男DNA,检方今天依强制性交罪起诉,李男在法院开庭时也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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