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1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高市曾姓男子透过交友软件结识就读小六的女生小薇(化名),两人相约上床,事后小薇的母亲发现后提告性侵,曾男到案后辩称,小薇的胸部很丰满,不像国小学生,害他误会她已十五岁,但说词不被法官采信,判他徒刑三年二月。
判决指出,一○四年九月间,十八岁的曾姓男子透过网络交友软件“Beetalk”认识小薇,两人相谈甚欢,相约出游后,曾男还带着小薇回家过夜;但小薇的妈妈发现两人的对话纪录,惊觉女儿竟已与人发生性行为,气得前往警局提告。
桥头地院审理时,小薇说自己曾在网络聊天时,告知曾男她才十二岁、国小快毕业,但曾男却辩称,现代儿童常食用的速食、油炸类食品、禽肉中,易残留促熟剂,导致近年来儿童性早熟现象趋于普遍,无法辨别出真实年龄。
曾男还说,小薇跟他见面时,穿着短裤、短袖T恤、胸部丰满,让他误认小薇是国中快毕业;且事后他打算拿出廿万元和家属和解,但对方却狮子大开口要求一百五十万元,协调破裂才害他吃上官司。
合议庭认为,国小的学生上学可以穿便服,国、高中学生则只能穿制服和运动服,曾男和小薇发生性行为后,隔天小薇从他家离开时,是穿着便服去上学,加上曾男刚脱离求学阶段,也知道这项规定,因此可判断出小薇是国小学生而非国、高中生,因此不采信他的供词,判他有罪,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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