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药丸被扣曝兽行 妻“不告了”仍起诉
2017年01月12日
【张沛森╱桃园报导】千万别硬来!桃园一名与妻感情不睦的男子,因屡次求欢不成,竟
网购春药掺入红酒三度迷奸妻子,去年二月他食髓知味,再度网购迷奸药丸,寄送抵台被
海关抽查验出内含FM2、K他命等毒品成分而被送办,男子始供出迷奸过程,妻子气得破
口大骂。昨男子被依加重强制性交、违反《药事法》等罪嫌起诉;律师陈亮佑表示,若二
罪并罚,男子至少得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检警调查,林姓男子(三十五岁)与妻子(约三十余岁)三年前开始感情生变,彼此互不
讲话,妻子也拒绝与林男行房,甚至讨论过离婚,但仍住在同一个屋簷下,没想到林男竟
异想天开,到国外色情网站买药物迷奸妻子泄欲。
检警指出,林男前年底在国外网站订购具安眠成分的药丸及催情药水,以快递运抵台湾宅
配到家,前年底至去年一月间,他三度暗中把药加在妻子的红酒里,待妻子喝下熟睡后性
侵得逞。
要卖家供强效药
去年二月药物用完后,他再度上网订购药物,却又担心药效不彰,被妻子发现他的兽行,
多次与卖家联系要求提供更强效的药物。
后林男花两万多元台币,买二十颗药锭及三瓶迷奸药水,再以“衣服”名义寄送回台,但
海关抽查时发现这包“衣服”竟是不知名药物,怀疑是走私毒品,立即通报航警局将林男
查获到案,并验出药物里含有FM2、K他命、MDMA等二、三级毒品,乃将他依运送毒品罪
嫌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
涉加重强制性交
林男向检察官否认运毒,供出是因妻子拒绝行房,才会网购迷奸药物逞欲,并提供与卖家
的连络、交易等电邮资料,后林妻接获检警通知,得知丈夫竟对自己下药迷奸,一度气得
破口大骂,但检方问她是否要对林男提告,她犹豫了一会,淡淡表示不想告了。
然因林男以药剂迷奸妻子性侵三次,涉犯加重强制性交罪,且未经许可运送禁药,已违反
《药事法》,昨侦结将林男提起公诉。
最重可判10年刑
律师陈亮佑提醒,即使是配偶,也不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逼迫对方发生性关系,若以强暴
胁迫等违反其意愿的方法与配偶性交为告诉乃论罪,只要配偶撤告,可获不起诉处分,但
若迷奸或对配偶施虐、以凶器逼其就范等,则触犯加重性交罪,属公诉罪,可处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即使获配偶原谅,仍会被起诉、判刑。
另外,林男未经许可进口药物,涉犯《药事法》第八十二条制造或输入伪药或禁药者,可
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一亿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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