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1 19:37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36岁朱姓男子持水果刀求复合被拒,竟拿绳索綑绑前女友小美(化名)手脚性侵,案发后他辩称以前常玩綑绑SM;新北地院合议庭认为,小美排斥綑绑性行为,当时已分手,不可能再配合,审酌朱取得被害者谅解,依刑法59条减刑后,依强制性交、恐吓罪,判刑1年7月加拘役20日。
前年12月8日,朱男因不愿分手,借口要小美回原同居处整理物品,进房后,拿出水果刀敲桌面说:“如果不答应复合,今天不会让妳回家”,随后将她强压在床,拿绳索绑手脚,再松掉双脚的绳索,不顾小美哭喊,强脱内外裤性侵。
小美气炸报警,朱男却辩称,以前就会拿绳索綑绑玩SM,且两人同居多年,发生性行为时,小美每次嘴巴都说不要,却很自动,不知这样违反她意愿。
小美坦言以前朱男确曾以绳索綑绑,十几年来都是这样,性经验不是很好,当时很生气才提告;当被办案人员问:“当天发生性行为,有没有同意?”她说:“一半一半!”
合议庭调查,两人同居十余年,朱男确曾以綑绑方式性交,但小美对此感到排斥、生气,且当时小美已提分手、搬离住处,不可能再配合,加上她遭侵犯时,有哭泣等情绪表现,她事后还对朱男难过地说:“我眼泪直流是假的吗?”,已构成强制性交;至于“一半一半”并非同意。
合议庭审酌两人同居十余年,育有4名子女,朱男因一时情绪失控犯案,事后取得小美谅解,被害人除具状撤回告诉外,也当庭表示愿意原谅,请求给予机会,让朱男可照顾子女,因此依刑法59条规定减刑;可上诉。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44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