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头”猥亵3岁姪孙女下体 色伯公判刑4年2月
2016-12-16 18:42 自由时报
〔记者陈慰慈/新北报导〕新北市一名76岁的伯公,雇请 3岁姪孙女的妈妈
至新北市土城区的家中照顾他的母亲,100年8月间,趁女童母在厨房煮午餐
无暇照顾女童之际,将姪孙女带至房间脱去其尿布,以“头”碰触她下体猥
亵得逞,事后女童告诉母亲,伯公对她做不好的事,伯公狼行才曝光,新北
地院今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判这名恶伯公有期徒刑4年2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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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今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判恶伯公有期徒刑4年2月。图为新北地院刑
庭大楼。(资料照,记者陈慰慈摄)
法院审理时,伯公否认犯行,辩称因女童母跟他借钱遭拒,才会挟怨报复,
女童下体红肿是因轻微慢性皮肤炎,强调“我是她长辈,不是没钱找女人”
。
法官认为,案发时女童才 3岁,若非亲身经历不可能编造出这样的故事情节
,且伯公虽称因女童母跟他借钱遭拒,才唆使女童说谎,但却无法提出任何
证据证明,加上测谎未过,因此不采信其供称。
检方起诉指出,伯公涉嫌以棉花棒、手指指侵姪孙女,但法官认为检警询问
时疑有诱导女童供述之嫌,女童历次证述均指称伯公用头部碰触其下体,因
此认定伯公以头猥亵女童下体,痛批伯公为满足个人性欲,戕害女童身心发
展,犯后又否认犯行,因此判处其徒刑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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