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夜探好友遭性侵 高校女生痛苦割腕
〔记者吴政峰/基隆报导〕基隆市一名高一女生小云(化名)与18岁杨男为好友,今年2
月间,小云凌晨心情低落,只身至杨男家谈心,未料惨遭对方脱裤性侵,痛苦万分却不敢
跟外人说,只好以割腕宣泄情绪,送医诊疗,全案始曝光,基隆地检署检察官依妨害性自
主罪嫌起诉杨男。
小云外表与其年龄16岁相符,稚气未脱,个性天真烂漫,今年初过朋友结识杨男,双方一
见如故,以兄妹互称,小云非常信任这位无血缘关系的大哥哥。
打零工维生的杨男也很照顾小云,不时嘘寒问暖,暗夜陪聊,成功博取她的好感。
2月16日凌晨4时许,小云因生活琐事而感到沮丧,透过网络跟杨男抱怨许久,杨男建议可
来家中聊天,涉世未深的小云不疑有他,单独赴杨家取暖,一失足成千古恨。
两人聊到天空渐泛鱼肚白,还一同外出吃早餐,饭后返回杨家,约7时许,杨男见小云著
短裤,身材超龄,一时冻未条,向她求欢。
小云受惊,严词拒绝,但杨男兽性大发,不顾反抗,强行脱去她的衣物,性侵得逞。
惨遭蹂躏的小云返家郁郁寡欢,却不敢向朋友透露此事,只好以割腕宣泄创伤,男性友人
见到她手上的伤口,吓得强拉她去医院包扎,医护人员认为不单纯,追问得知上情,通报
检警调查。
杨男承认当天确与小云共处一室,但否认性侵一事,不知指控从何而来。
检察官指出,小云若没有遭到性侵,何苦自残泄愤,且她与杨男原为好友,无构陷的理由
,因此认定性侵属实,予以起诉。
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表示,台湾应加强两性教育,从小教导尊重异性身体,信任不代
表可以为所欲为,当对方有言词或行为反抗时,就必须停手,以免两败俱伤。
纪惠容说,男女共处一室时,若发现对方言行踰矩,应立刻离开现场;若不幸遭到侵害,
应马上报案保全证据,勇敢求助,因为这种创伤“绝非一个人能够承受”。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09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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