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2 23:39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新北市27岁刘姓男子今年4月与一名越南籍男子在树林火车站前当街口交,越籍男子“办事”到一半突然翻脸,控告刘男妨害性自主。检方调查后认定越籍男子说法不合常理,今宣告不起诉。
据《联合新闻网》报导,刘男今年4月在树林火车站见同龄越南籍男子一人独坐车站前,上前攀谈,两人相谈甚欢还一起喝酒。据刘男表示,当时双方都有点酒意,越籍男子突然抓他的手抚摸自己大腿内侧,他认定对方“有意思”,于是帮对方口交。
不料,越籍男子在刘男为他口交约一分钟后突然“惊醒”,翻脸质问“为何要这样”,要求刘男付钱赔偿,甚至出手打人,刘男见状连忙逃到车站对面的派出所求救。
越籍男子事后提告刘男妨害性自主,声称刘男趁自己酒醉、意识模糊时脱裤性侵。但新北市检方认为,刘男若有意趁酒醉性侵,不应挑选人来人往的车站,且事发后主动到派出所,也不像性侵加害者的行为;另外,越籍男子当时还能清楚对话,甚至出手伤人,显见并非无反抗能力,给予刘男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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